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的教学任务已经在教务系统中生成,请各单位及时查询并完成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作内容
教学任务安排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包含根据招生计划编制2024级各专业班级、编排教学进程、落实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集中实践教学环节、理论周次、实践周次、合拆班和分组、排课人,增加教学日历,课表编排等。
二、任务核对
认真对照培养方案核对本单位教学任务、以免出现漏课情况。
1.从教务系统【教务管理】→【开课管理】→【开课任务管理】中,查询本学院(部门)的教学任务,根据培养方案核对专业班级及课程。
2.开课学院从教务系统【教学计划】→【执行计划】→【执行计划校对】【开课情况核对】(按课程)中,查询核对开课情况。
3.学生所在学院从教务系统【教学计划】→【执行计划】→【班级计划校对】【开课情况核对】(按班级)中,查询核对开课情况。
三、教学任务安排注意事项
1.指定课程教学进程,均衡统筹师生任务。安排课程教学进程时,应充分考虑每个班级的理论和实验课程的衔接,在教学周内尽量均匀分配课程教学进程,确保教师及学生的课程任务量在整个学期相对均衡。所有理论课程均应按照排课周期进行安排,即:整个学期(1-17周)、前半学期(1-9周)和后半学期(10-17周)。
如确有原因不能均衡排课的,学院须提交申请说明情况,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
确需聘用校外教师的,须报人力资源处审批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2.落实课程的教学周次,合理安排教学进程。确定集中实践环节周次后,学生所在学院将本班级的其他所有课程周次都改成除去集中实践环节时间的周次。
3.兼顾各项资源,合班拆班科学合理。课程平台、学时、培养层次都相同的班级根据教学需要可以合班上课,合班情况请在教学安排表中标注清楚。合班时要兼顾公共课、专业课特点,同一专业的课程合班策略应尽量保持统一。
原则上不进行跨学院、跨年级合班,不同类型、不同学时的课程禁止合班。
4.增加教学日历,准确落实任务。请确保“学时类型”“时长”“开课周次”“教学环节”“教学形式”“开课校区”“教学功能区”“授课教师”等信息准确无误。多名教师合上课程,请在教学日历中明确每个教学环节的授课教师。如有助教老师还需要勾选“是否助教”字样。
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统筹做好校领导的思政课授课排课工作。
5.通识教育选修申请及开课。计划承担通识教育选修课任务的教师须先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再对相应课程进行任务安排。
审核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通识教育选修课任务已按照素质计划在系统中生成,同一门课有多名教师申请开课的,可在系统中复制添加。
根据实际开课需要修改【班容量】,【选课类型】须设置为“公共任选”。每学期同一名教师承担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不多于2门次。
四、排课要求
1.以学生为中心,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任务,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2.充分考虑先修和后修课程、理论环节和实践环节之间的衔接,合理安排教学进程。除集中实践课须连续时间上课外,其他课程原则上不能连排。对于周学时大于等于4学时的同一教学班课程,每2节之间必须隔天安排。
3.连排节数一般为2,下午的课允许3节连排(在学校资源且教师和学生课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予以安排),3节连排的需要备注清楚。
4.预留师生自主时间。除因教学资源紧张或课程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周二下午和周六周日不安排教学活动。教学副院长授课时间一般不安排在周三下午。
5.实验课表编排要科学合理,确保与理论课程安排不冲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所有教学安排必须在系统中安排并发布,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7.确定不开设的课程请于排课前在系统的开课任务中删除,并在【教学计划】-【执行计划】-【执行计划校对】中备注原因。
8.具体排课进程严格按照《排课进度安排表》(附件一)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
五、其他要求
1.教学任务安排提交审核后,请从系统导出、按课程名称排序后打印,经分管教学的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6月7日17:00前送至教务处208。
2.教学安排录入完成后,教学秘书联系课程教务处开启选用教材功能,教师开始选用教材,请通知任课教师及时从系统中选用教材并提交,由系主任、教学院长进行审核。(教材选用)
附件 排课进度安排表(2024-2025-1学期)
教务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