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推进新时代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修订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就开展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校外同行专家、企业行业专家等为主要成员的“院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修订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各专业成立由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教师代表、企业行业专家组成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负责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修订工作。
(二)学院开展调研与评价
各学院要认真总结校内外调研情况,组织各专业开展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情况、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课程体系合理性、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等评价,结合前期对2021版人才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总结,明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思路与重点。
(三)专业制定初稿
1.遵循标准。专业设置一览表(见附件1)中各专业按照《关于修订2025版本科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分学科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支撑毕业要求一览表等相关要求及内容,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合理构建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支撑矩阵、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的实现矩阵。
2.集中研讨。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期间学院及各专业必须组织开好以下会议: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动员会、培养目标修订会议、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会议、课程体系设置讨论会议等(会议纪要模板见附件2),各类会议参会人员中企业行业专家不少于2人/专业(原则上修订全过程企业行业专家不作变更)。
3.初稿审议。各专业结合集中研讨成果撰写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初稿,面向全体专业教师、开课院部、兄弟院校、企业行业专家、在校生、毕业生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院。
(四)学院论证
各学院须组织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其中企业行业专家不少于1人/专业)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稿进行多轮次论证,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持续改进,论证通过后提交教务处。
注:学院、专业组织的各级各类会议均要求会议签到、照片留存、发布新闻并撰写会议纪要。
(五)学校论证与审定
1.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检查培养方案修订过程性材料是否完整,审查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结构及基础课程设置(通识必修课程、全校性质的学科基础课程)等是否达到要求。
2.学校论证与审定。教务处邀请校内外专家对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论证,各专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提交学校,由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完成定稿。
(六)充分沟通
1.强化通识教育课程平台、学科基础课程平台建设,跨单位开设的课程,上课单位与开课单位必须进行充分沟通并就课程设置达成一致意见,保存沟通过程性材料,最后报教务处备案。开课单位须针对分级分类培养需求完成对应的课程设置方案。
2.学院内跨专业开设的课程,学院应统一规划做好课程设置,加强课程团队建设,处理好强化基础与凝练特色的关系。
二、时间安排
阶段 | 序号 | 工作任务 | 目标要求 | 完成时间 | 责任 单位 |
一、方案解读、培训及研讨阶段 | 1 | 学校召开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解读会 | 解读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明确修订目标及工作任务和要求。 | 11月8日 | 教务处 |
2 | 成立对应组织机构 | 明确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修订工作小组成员和职责,填报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核人员名单(附件3) | 11月10日 | 各学院 |
3 | 各学院召开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动员会 | 各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系统学习修订指导意见,做好培训研讨,形成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实施方案(附件4) | 11月12日 | 各学院 |
二、学院调研、评价、修订、论证阶段 | 4 | 开展调研工作,召开培养目标修订会议、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会议、课程体系设置讨论会议 | 各学院确定调研提纲,组织各专业完成校内外调研,形成调研报告,结合调研结果研讨优化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方案、课程体系设置方案及专业特色建设方案 | 11月13日- 12月6日 | 各学院 |
5 | 完成通识基础课程设置 | 跨学院开设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通识教育限选课程研讨制定支撑毕业要求一览表,编写课程设置方案(附件5) | 相关上课、开课单位 |
6 | 召开调研交流汇报会 | 各专业就专业定位、专业特色、培养模式、专业核心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和AI赋能教学改革等工作举措以及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学时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置等修订计划进行汇报; 通识基础课程开课单位就毕业要求支撑情况、课程设置方案进行汇报,会后就存在问题进行优化整改 | 教务处 各学院 |
7 | 开展合理性及达成情况评价 | 各学院制定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及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完成相关评价,形成评价报告 | 11月13日-12月20日 | 各学院 |
8 | 形成2025版培养方案初稿,召开学院审议会 | 各专业完成培养方案初稿(模板见附件13)。学院对初稿进行审定,填写《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附件7) |
9 | 学院召开审核论证会 | 各学院邀请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及企业行业专家开展人才培养方案多轮论证会,论证专家填写《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附件8)。各专业根据论证意见持续修改培养方案。 论证结束后,各学院完成培养方案修订质量监控表(附件9) | 12月21日-12月25日 | 各学院 |
三、学校审核、完善阶段 | 10 | 形式审查 | 各专业提交《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学校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查。 | 12月26日 | 教务处 各学院 |
11 | 学校召开答辩论证会 | 学校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答辩论证会,各专业对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指导意见情况进行汇报,邀请专家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议指导。 | 12月27日-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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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审议定稿 | 各专业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完成定稿。 | 2025年1月1日-1月7日 | 各学院 教务处 |
三、其他要求
1.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日程安排完成各项工作,确保修订工作顺利完成。
2.各学院应邀请与专业发展紧密结合的企业行业专家学者全程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通过行业企业专家的参与,进一步提升我校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行业企业需求的契合度。
3.各学院应充分考虑各专业实际情况,确保指导意见中提出各项改革要求落地落实。因专业特殊原因未达到学校改革要求的事项,应说明原因。
四、材料报送
1.11月8日前:各学院提交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审核人员名单(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
2.11月12日前:各学院提交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动员会的会议纪要、新闻报道、过程性材料扫描电子版及《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修订工作实施方案》(附件4)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
3.12月20日前:
(1)各学院提交分专业调研报告(模板见《关于开展202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调研工作的通知》)电子版。
(2)各学院提交学院层面培养目标、课程体系、课程目标合理性评价实施细则及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实施细则(无固定模板)以及对2021版培养方案相应评价报告电子版。
(3)承担跨学院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通识教育限选课程等的开课单位提交课程支撑毕业要求一览表及课程设置方案(附件5)。
(4)各学院提交培养目标修订会议、毕业要求指标点分解会议、课程体系设置讨论会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核会议等相关会议的会议纪要、新闻报道、过程性材料扫描电子版。
(5)各学院提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置一览表(附件6)。
4.12月26日前:
(1)各学院提交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初稿及《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附件7)《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附件8)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
(2)培养方案修订质量监控表(附件9)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
(3)各学院提交审核论证会的会议纪要、新闻报道、过程性材料扫描电子版。
5.2025年1月7日前:
(1)各学院提交各专业2025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终稿电子版。
(2)各学院提交各专业通识教育限选课程统计表(附件10)、课程替代关系表(附件11)、新增课程统计表(附件12)等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
各院部根据时间安排节点将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人:王贞、胡霖、梁霏霏
电话:7396318 7396881 7396138,邮箱:747671148@qq.com。
附件:
1.专业设置一览表
2.会议纪要模板
3.2025版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审核人员名单
4.学院2025版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修订工作实施方案
5.基础课程支撑毕业要求一览表、课程设置方案模板
6.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设置一览表
7.XX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意见表
8.2025版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9.本科培养方案修订质量监控表
10.通识教育限选课程统计表
11.课程替代关系表
12.新增课程统计表
13.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5版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