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20 点击数:

各学院:

《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已正式出版、实施。为贯彻《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通知》(教高司[2017]62号)和《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内涵发展,提高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国标》学习及人才培养方案对照分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

各本科专业要准确把握《国标》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师资队伍、教学条件、质量保障体系要求以及知识体系和核心课程体系建议。为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专业建设规划、专业认证做准备。

二、学习人员

学院领导、系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其他教学管理人员等。

三、学习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标》学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引导全体教师准确把握相关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建设内涵,自觉以《国标》要求指导各项教学工作。

(二)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全员参与,对照《国标》,结合现行人才培养方案,从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等方面认真开展对标自查工作,查找本专业现行人才培养方案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对标自查过程中提出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三)各专业需认真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科专业<国标>对照分析报告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经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1月30日前由各学院汇总报送至教学科研处306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处。

联 系 人:邵青华,王贞

联系电话:7396187,739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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