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素质,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高水平教学竞赛,切实提高参加教学竞赛的工作实效,现就教师参加教学竞赛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师个人(或集体)在参加各类教学竞赛之前(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竞赛除外),须填写《教师参加教学竞赛审批单》(附件1),经学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并备案。未经报备的在学校职称、岗聘及其他各项考核中不予承认,教学竞赛的参赛项目建议参考《纳入2012-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教师教学竞赛状态数据统计的项目》(附件2)。
2.学校纳入考核和奖励的竞赛范围包括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其他部委或专业指导委员会,高等教育学会和行业学会等举办的有关教师教学和教学能力提升的教学竞赛(参见学校相关考核奖励文件)。
3.请获奖的集体或个人在竞赛结果公布后一周内,通过一站式服务平台填写《教师教学竞赛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将比赛的通知、获奖证书(或比赛结果文件)和竞赛级别、方式等的证明材料一并上传。
4.学校将定期统计教学竞赛获奖情况,届时请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学校审核后予以认定。
联系人:于淼 王贞
联系电话:7396187 7396318
教务处
202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