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1-22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1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及范围

(一)立项原则。问题导向、改革创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二)立项范围。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研究、基层教学组织与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具体可参照附件1

二、立项类别及条件

(一)立项类别

2021年教改项目按照选题价值和预期成果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大项目。指着眼国内外高等教育改革的前沿领域,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组织形式、体制机制重构等方面,研究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取得创新性、示范性成果的研究项目。

2.重点项目。指针对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具有全局性意义、取得实质性成效、具有普遍推广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

3.一般项目。指适应本科教学和学生发展需要,更新教育理念、充实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研究项目,创新成果在一定范围可复制可推广。

(二)立项条件

1.项目负责人限1人,须在教学或教学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重大项目负责人须5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教学(管理)工作5年以上,近3年课堂教学不少于96学时/学年(教学管理人员不限学时)。

2.项目负责人从事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必须要与拟申报项目研究内容或方向一致或相近。

3.已列入教育部、教育厅及其他单位立项的项目或其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没有重大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

4.项目负责人限主持1项校级教研项目,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校级教研项目数不超过2项。2019年立项的校级教研项目,如果2021年不能按期结项,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此次校级教研项目的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程序分为教师申报、单位推荐、学校评审三个环节。

1.教师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

2.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根据项目研究价值和预期成果等进行排序,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1年教学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统一向学校推荐,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其中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6项。

3.学校评审。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项目进行汇总整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名单。评审贯彻公平竞争、择优立项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

四、有关要求

1.项目实施时间。项目的实施时间可以根据申请项目的具体情况,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具体实施时间从项目批准之日算起。

2.项目管理教务处将按照《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研究过程进行管理与监控。

3.材料报送。各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教务处,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一式3份)和《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纸质版申请书后须附相关支撑材料明细表,要求支撑材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取消申报资格。

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教处教学研究办公室306,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联系人:贾伟玲、王贞,联系电话:73968757396318。

4.申报截止时间。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211220日,逾期不再受理。

                                                           教务处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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