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重点课程三大计划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2-09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重点课程三大计划工作进度安排,学校开展第二批重点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与申报条件

1.认定范围。纳入重点课程三大计划建设范围的课程(清单详见附件1)

2.申报条件。基本符合《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专业核心课程“强化计划”实施方案》(山石院发〔2022〕92号)《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通识基础课程“筑基计划”实施方案》(山石院发〔2022〕93号)或《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实训设计课程“卓越计划”实施方案》(山石院发〔2022〕94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重点建设任务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3、4。

二、评选流程

(一)课程负责人申请

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大计划重点课程认定申报书》(附件5)和《重点课程三大计划建设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6),并提供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设计、课程教案、PPT等体现建设成效的支撑材料。

(二)学院推荐

各学院根据《实施方案》中课程建设目标及重点任务,对清单内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每个教学院认定优秀课程数量,不超过合格以上课程总数的25%。

(三)专家评审认定

教务处组织校内专家(每个教学院推荐2名专家),根据申报材料情况,对课程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评审,择优认定优秀课程。

三、实施路径

1.学校优先推荐示范课程(教学团队)申报课程思政示范项目、示范性基层教学组织、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等高水平项目。

2.各学院要做好重点课程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建设进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示范课程进行推广;持续优化激励与条件保障等机制,突出重点课程建设在评奖评优、绩效分配中的比重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对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并填写《重点课程三大计划认定申报课程审查表》(附件7)。

(二)各学院于12月19日前,对推荐申报的课程进行学院内排序,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大计划重点课程认定申报书》《重点课程三大计划立项认定课程审查表》《重点课程三大计划建设认定申报汇总表》《推荐专家信息表》以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至教务处。同时将纸质版(均需签字盖章)报送至大学生文化活动中心312。

联系方式: 朱琳 杜春安    7396191

 

                                              教务处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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