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5-1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13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高字〔2019〕6号)精神,省教育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预备通知)》(附件1)。为做好相关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一)线上一流课程

线上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

(二)线下一流课程

线下一流课程应在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上与时俱进,注重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三)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应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有可追溯的学生在线学习记录。

(四)虚拟仿真实验教学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

(五)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社会实践一流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非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

 

二、推荐计划与申报限额

(一)推荐计划

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计划。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附件1)要求,各学院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学校从各学院申报的课程中,择优推荐5门。

(二)申报限额

本次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每个学院限报2门课程(其中至少有一门课程的团队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基础科学学院限报3门课程(其中至少有一门课程的团队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推荐基本要求

(一)申报推荐课程范围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二)申报推荐课程限定条件

1.教学周期要求

(1)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

(2)此前参加过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评选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再次申报。

(3)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2.申报层级、类型及人员要求

(1)首批通过认定的2019年省级、已认定的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得参加本次同级同类同名课程的申报。

(2)2019年参加过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及山东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线课程(见附件5)如果参加此次第二批的省级一流课程的申报推荐评选不占用学院申报限额。

(3)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一流本科课程(含已认定的校级一流课程申报第二批省级一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以及第一批省级一流课程申报第二批国家级一流课程的主讲教师、课程团队成员)。

(4)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其中团队负责人只能为1人。

(5)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优先考虑获得山东省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超星杯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教师的相关课程认定校级一流课程及推荐省级一流课程评选。

(6)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院党委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四、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书填写要求

1.申报校级一流课程填写《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申报第二批省级一流课程推荐填写《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3),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第二批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

2.申报书中第二至六项内容,均有字数限制,既要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更要突出课程在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等方面的改革思想和实际效果。

(三)时间安排

5.26日:各学院提交课程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

5.28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和2021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

5.29-6.4日:获推课程修改完善申报材料,课程组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填报材料,完成课程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王雪,王贞,电话:7396875,7396318。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预备通知

2.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3.第二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

4.第二批省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

5.2019年参加过首批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及山东省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上线课程

教务处  

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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