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课程教学大纲修订的补充要求

作者:李军 时间:2015-03-10 点击数:

1、课程门数参照2014版学生培养方案。

2、各教学院系开设的专业课程和开出的通识教育课程均须按要求编制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以开课院系为单位,严格按照提供的版式进行编制,并将该院系的所有课程大纲统一包含在一个word2003文档中上报教学科研处。

3、各类课程按照提供的模板(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分别编制大纲。其中,实践教学(附表4)的课程大纲不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学年论文等。

4、各教学院系报送的课程教学大纲要提供一个目录。目录基本格式原则上为:

目录(三号、黑体、居中)

课程编号(空格)课程名称……1(仿宋、小四号)

后续课程依次排列……

行间距为1.5倍。

5、课程教学大纲报送时间为2015年4月1日。

联系人:邵清华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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