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实验(上机)教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6-02-26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对2015-2016-2学期实验(上机)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上报的资料及时间:
1、开学一周内,担任实验(上机)课程的教师,将填写好的《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附件1),上交至开课单位;
2、开学四周内,开课单位制定完成《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连同《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纸质版1份)以教学院(系)为单位上报至教学科研处秦霞老师处。
二、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时应注意:
1、实验(上机)课程包括: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
(2)含有实验(上机)环节的课程。
2、基础科学学院要与授课学生所在教学院(系)及时沟通,并在第一周内完成《大学物理实验》的《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同时发送至授课各专业学生所在教学院(系),避免与其他实验课程安排冲突。
3、部分课程的实验(上机)环节的时间、地点(如C语言程序设计、计算机文化基础、Access等)已在教务系统课表中有所体现,这些课程的填写可参照教务系统课表。
4、为本单位专业学生及外单位专业学生开设的实验课程,各单位之间需协调沟通好,避免出现时间、地点的冲突。
5、实验(上机)环节安排需在合理的实验室(机房)进行,不得出现该课程具备专业实验室,但实验(上机)环节安排在其他无关实验室进行的情况;实验(上机)时间要根据培养方案及具体的分组情况进行安排,避免出现不合理现象。
6、教学科研处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排定本学期实验课表,实验课表一经排定,指导教师需严格遵照执行,确需调课的需按照学院调课程序办理手续。
7、现代教育技术与设备管理中心将参照《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统计本学期实验耗材,请各单位务必详实准确填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对上报的有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及编号漏报、错报的现象;实验室名称填写要准确。
三、各教学院(系)要与相关部门紧密结合,加快教学基本建设进度,对已经立项的新建、扩建、改进等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建设地点、设备引进、实验室管理、指导教师、实验课程、实验项目等方面逐一落实,确保实验教学能够顺利、高效开展。
联系人:秦霞 杨树林 联系电话: 7396212 7396201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xls
附件2: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xls
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