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上机)教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7 点击数: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上机)教学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对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实验(上机)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及时间

1.开学一周内,担任实验(上机)课程的教师,将填写好的《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附件1),上交至开课单位;

2.开学四周内,开课单位制定完成《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连同《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纸质版1份)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教学科研处308办公室。

二、注意事项

1.实验(上机)课程包括:

(1)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

(2)含有实验(上机)环节的课程。

2.基础科学学院要与授课学生所在学院及时沟通,并在第一周内完成《大学物理实验》的《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同时发送至授课各专业学生所在学院,避免与其他实验课程安排冲突。

3.部分课程的实验(上机)环节的时间、地点,如程序设计语言(C与C++)、计算机应用技术实验、Access等,已在教务系统课表中有所体现,这些课程的填写可参照教务系统课表。

4.为本单位专业学生及外单位专业学生开设的实验课程,各单位之间需协调沟通好,避免出现时间、地点的冲突。

5.实验(上机)环节安排需在合理的实验室(机房)进行,不得出现该课程具备专业实验室,但实验(上机)环节安排在其他无关实验室进行的情况;实验(上机)时间要根据培养方案及具体的分组情况进行安排,避免出现不合理现象。

6.指导教师须严格遵照《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进行实验授课指导,确需调课的需按照学院调课程序办理手续。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对上报的有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实验课程、实验项目及编号漏报、错报的现象;实验室名称填写要准确。

三、各学院要与相关部门紧密结合,加快教学基本建设进度,对已经立项的新建、扩建、改进等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建设地点、设备引进、实验室管理、指导教师、实验课程、实验项目等方面逐一落实,确保实验教学能够顺利、高效开展。

联系人:杜阳阳  王贞   联系电话: 7396013  7396318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

附件2:《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

                                             教学科研处

2018年9月10日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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