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6-1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培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实验教学工作,推进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创新,提高实验教学水平,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方案和应用型高校建设任务要求,决定开展2023-2024-2学期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含上机,下同)项目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性实验定义

(一)综合性实验

综合性实验是指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某一门课程或多门课程的知识对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综合性实验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对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数据处理以及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综合性实验内容应涵盖某课程的综合知识与技能或与某课程相关的多门课程知识与技能。综合性实验一般比演示性、验证性实验用时要多,实验可在一门课程经过一个阶段或一个循环的讲授之后开设,也可以在几门课程讲授之后进行。

(二)设计性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独立实现的一种探索性实验。设计性实验不但要求学生综合多学科的知识和多种实验原理自行设计实验方案,而且要求学生能充分运用已学的知识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开设设计性实验的目的是让学生在实践中将相关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得以实践、融会贯通,培养其独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最大限度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相对于综合性实验,要求更高、难度更大。

(三)创新性实验

创新性实验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或教师选定的研究方向,针对选定目标所进行的具体研究、探索性质的实验,是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结合以及学生兴趣研究的一种重要形式,创新性实验具有科学研究和探索创新性。

二、三性实验认定

(一)认定范围

2023-2024-2学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内实验、独立设置的实验课中的实验以及为了强化实验教学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所设计的实验均属于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认定范围。

(二)认定比例

原则上每个专业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数量占实验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每门独立的实验课程或学时在8学时以上的课内实验课,原则上都应设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认定程序

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认定。

1.课程负责人申报。课程负责人依据实验教学大纲,在遵循本门课程和教学规范的前提下,组织课程组成员充分研讨,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并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申报表》(附件1)。

2.专业负责人审核。各专业负责人对课程负责人提交的《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申报表》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

3.教学单位认定。教学单位组织校内外2-3名专家进行论证(至少含有一名校外专家),并在《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申报表》中签署评审意见,同时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汇总表》(附件2)。

4.教务处备案。各教学单位统一将附件1和附件2报送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积极申报,不断提高三性实验比例,严格执行认定程序并加强实验项目实施的检查、督促与管理。

(二)请各学院于717日前统一将通过专家论证、学院审核的认定申请表和实验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联系人:杜阳阳  杜春安         联系电话:7396013  




教务处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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