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1学期各类实习(实训)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6-09-07 点击数:
关于2016-2017-1学期各类实习(实训)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实习(实训)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确保实习(实训)教学效果与质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习实训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2016-2017-1学期各类实习(实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实习(实训)教学计划
1.各单位应根据培养方案和各专业特点,统筹本学期实习(实训)安排,科学制定2016-2017-1学期实习计划表(附件1)、实习(实训)活动计划,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教学科研处。
2.对于指导非本专业实习(实训)的情况,开课院(系)要加强与学生所在院(系)沟通,避免冲突和遗漏。
二、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管理
1.各单位应加强实习(实训)教学组织动员工作,选派责任心强,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
2.各单位应提前与实习(实训)单位联系和沟通,共同拟定实习(实训)进度计划,做好食宿安排等事宜。
3.各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在实习(实训)期间做好学生的考勤、考核和安全教育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实习(实训)环节的顺利进行。
4.各单位应成立实习(实训)工作检查组,对本单位实习(实训)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习基地建设、安全保障措施、计划执行、教师指导、组织纪律、实习(实训)效果等。学院将对各院(系)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5.自本学期开始,各类实习(实训)成绩记载方式原则上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三、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
1.实习基地内涵建设。各单位要根据实习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明确实习基地建设思路,主动加强校企合作,拓展实习基地建设途径,提高实习基地建设质量和利用效果。
2.规范新建实习基地流程。各单位应加强对拟建实习基地考察论证,按照《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好新建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四、做好实习(实训)工作总结
实习(实训)结束后,各单位应组织各专业进行实习(实训)经验交流,并对本单位本学期实习(实训)工作进行全面统计和分析,形成院(系)实习工作总结(附件4)并报送教学科研处。
五、材料报送
上报材料名称 | 上报截止时间 |
16-17-1学期各专业《实习活动计划》 16-17-1学期《实习计划表》 | 2015-2016-2学期第17周前 |
15-16-2学期《实习活动工作总结》 15-16-2学期《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表》 15-16-2学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数据统计表》 | 本学期第4周前 |
16-17-1学期《集中实习教学日历》 | 实习活动开始前一周内 |
16-17-2学期各专业《实习活动计划》 16-17-2学期《实习计划表》 | 本学期第17周前 |
六、督导检查
学院将根据各单位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教学日历等进行督导检查实习(实训)教学效果。
联系人:蒋曰宪杨树林联系方式: 73963207396201
教学科研处
2016年9月7日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习计划表.xls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集中实习教学日历.doc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习教学检查表.doc
附件4 教学院(系)实习工作总结(模板).doc
附件5 实践教学运行审核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