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7-2018-1学期实践教学活动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7-06-01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根据工作要求,各单位需制定2017-2018-1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工作计划、计划表等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培养方案,结合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2017-2018-1学期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安排表(附件1)、实践教学活动计划(撰写格式及要求参考《实践教学计划撰写格式》),经院(系)主管领导审核后,于本学期第19周周二(2017年7月4日)前提交至教学科研处(电子版、纸质版(盖章签字))。
二、各单位在制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时,要严格按照2017年实践教学经费预算中标明的实习形式、地点及时间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时间及实习形式,若确有变动,需向教学科研处提交报告说明情况。实践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细致地撰写实践教学计划,不要漏报、错报,相关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负责实践教学副院长(系副主任)须认真审核,避免不合理、不合规、不合经费计划等情况发生。
三、对于指导非本专业实习(实训)的情况,开课院(系)要加强与学生所在院(系)沟通,避免冲突和遗漏。
联系人:杨树林 联系方式:7396201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7-2018-1学期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安排表.xls
教学科研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