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9-2020-1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工作计划及计划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01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工作要求,各单位需制定2019-2020-1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工作计划表,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培养方案,结合实践教学经费预算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2019-2020-1学期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安排表(附件),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后,于本学期第18周周五(2019年6月28日)下午5点前提交至教学科研处(电子版、纸质版(盖章签字))。

二、各单位在制定实践教学工作计划表时,要严格按照2019年实践教学经费预算中标明的实习形式、地点及时间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时间及实习形式,若确有变动,需向教学科研处提交报告说明情况。学生人数与实际人数不符的,在备注中写明是实际学生人数。负责实践教学副院长须认真审核,避免不合理、不合规、不合经费计划等情况发生。

三、对于指导非本专业实习(实训)的情况,开课学院要加强与学生所在学院沟通,避免冲突和遗漏。

联系人:杜阳阳    王贞

联系方式:7396013    7396318

 

教学科研处

2019年6月20日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电话:0546-739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