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5-02-27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业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为确保毕业设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学术道德教育

1.教学院(系)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毕业设计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毕业设计工作计划。

2.教学院(系)要积极开展毕业设计动员工作,严格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和毕业设计选题,明确毕业设计各环节工作要求,确保毕业设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3.教学院(系)及指导教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杜绝毕业设计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现象的发生。

二、加强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

1.各教学院(系)应认真组织毕业设计选题工作,及时下发任务书,并指导学生认真开展文献查阅、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选题应注重与生产实践、科学研究、社会实际等结合。

2.指导教师为学生学术规范的第一责任人,对毕业设计要严格把关,指导学生科学引用文献资料。鼓励有条件的教学院(系)对2015届学生的毕业设计进行抄袭检测。

3.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的学生,教学院(系)要加强管理,严格审核毕业设计选题、任务书和接收单位保障条件,为学生配备校内、校外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对在校外做毕业设计学生指导次数每周不少于1次。

5.学院对开题工作不做统一要求,各教学院(系)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组织开题,重在帮助和指导学生更好地开展毕业设计,开题形式可灵活多样。

三、毕业设计答辩、评分与评优

1.各教学院(系)应认真组织毕业设计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设计答辩的效果和质量。答辩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组长1人,秘书1人。

2.毕业设计的成绩考核要严格,成绩呈正态分布,优秀率不超过本专业总人数的15%。各教学院(系)答辩领导小组对毕业设计成绩审定要从严要求,对未达到毕业设计基本要求的学生,成绩评定应给予不及格。

3.优秀毕业设计评选:各教学院(系)向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论文不超过参加毕业设计总人数的5%。

四、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院(系)报送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的材料及时间见下表,毕业设计工作其余材料由教学院(系)留存归档。

序号

报送时间(2015年)

报送材料

1

第1周前

1.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活动计划

2

第2周前

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表(纸质版、电子版)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3

第19周前(暂定)

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电子版)

4

9月11日前

1.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纸质版)

2.各教学院(系)毕业设计总体工作总结(纸质版、电子版)

3.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数据统计表(纸质版、电子版)

联系人:蒋曰宪       电话:7396320

附件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表.doc

附件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汇总表.xls

附件3:各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doc

附件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基本数据统计表.xls

附件5:毕业设计(论文)封面.doc

附件6:毕业设计(论文)手册封面.doc

实践教学运行审核表.xls

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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