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档案信息管理,现将学士学位授予证明领取要求作如下说明:
1.学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校领取,领取时进行个人信息登记。
2.如本人不能到校领取,可委托他人代替领取。
如本人自行到校办理,请办理校友卡,由北门入校,办理方式登录下面网址查询:https://yb.sdipct.edu.cn/info/1158/4141.htm
如本人不能到校领取,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证明领取委托书》(见附件)到校领取。
领取地点:石大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08办公室
联系方式:0546-7396173
教务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