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菁英计划”实施意见(试行)

作者: 时间:2018-09-1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学校决定对青年教师实施“菁英计划”。

青年教师来校工作初期,由各学院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在师德、教学、教研等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培养,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和熟悉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 培养对象

新引进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且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少于2年的青年教师;新转至教学岗位的教师。

二、培养期限

青年教师“菁英计划”期限一般为1.5年(三个学期)。

三、导师的条件、职责、选任及待遇

(一)导师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治学态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风范;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积极参加教学改革,重视教育思想的学习和研究,有较强的指导能力。

2.在教学第一线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

(二)导师职责

1.关心青年教师思想修养,通过言传身教帮助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师德,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精神。

2.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方向、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帮助青年教师制定详细的业务提高计划,有计划指导青年教师阅读专业书籍,帮助青年教师搞好教研选题,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研活动和撰写教改论文。

3.以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能力为重点,全面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实践活动,要根据专业或课程特点,对各教学环节(如制定授课计划、选择与处理教材、选用教参、编写教案、讲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出题阅卷、实验指导等)提出具体要求,进行细致指导,做到标准高、要求严、规范化,帮助青年教师顺利通过教学过关考核。重视青年教师职业技能的提高,督促和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普通话、口语表达、粉笔字、组织课堂教学、教学过程展示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训练,使青年教师在培养期内有明显进步,达到胜任教学的要求。

4.导师听青年教师的课堂授课不少于6学时/学期,同时应检查青年教师备课教案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对青年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示范不少于6学时/学期,并检查青年教师的听课笔记。

5.鼓励并帮助青年教师开展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学科竞赛、大创项目等指导工作。

6.根据上述要求与青年教师签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青年教师导师责任书》,在指导结束前两周写出指导总结,向学院提出考核申请。

(三)导师选任办法

各学院根据选拔条件研究确定导师人选,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学院聘任,报教学科研处备案。每名指导教师指导一名青年教师,每名青年教师导师数原则上不超过两名。

(四)导师工作量核算

   指导教师完成规定的青年教师指导工作,学校对应每位青年教师给予其指导教师每学期2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如果为1名青年教师配备2位指导教师的,学校给予其每位指导教师每学期10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四、青年教师培养要求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安排,勇挑重担;热爱学生,为人师表;谦虚谨慎,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刻苦钻研,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二)尊重导师,虚心求教,积极主动地争取导师在思想、业务上的指导,主动向导师汇报在教学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情况和业务进修情况。在导师指导下有计划地阅读专业书籍,积累学习资料,掌握教学研究方法,开展教研活动、撰写教改论文;积极参与导师教研项目、教材编写、课程建设及教改论文撰写等。

(三)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职业技能训练,熟悉掌握教学过程各环节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掌握所承担讲授课程的结构和内容,学会根据教学大纲组织教学。

(四)学习导师的教学经验,每学期旁听导师的课堂教学累计不少于6学时,并做好听课记录。

(五)积极开展实习、学科竞赛、大创项目等指导工作,协助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五、考核与奖惩措施

在指导培养任务完成前,由导师和青年教师分别对指导与学习情况进行总结,共同提出考核申请,各学院将考核申请汇总后报教学科研处备案并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导师培养工作结束。

(一)考核时间

1.第一次考核:第一年培养期结束后,对青年教师进行基本教学素质考核;

2.第二次考核:1.5年培养期结束后,对青年教师进行综合能力考核。

(二)考核内容

1.第一次考核:

(1)青年教师本人汇报个人一年来工作学习情况;针对拟开设课程选择一节课进行说课、讲课。

(2)检查青年教师一节课程的手写教案,导师与青年教师第1、2学期听课记录。

2.第二次考核

(1)检查导师与青年教师指导与学习总结材料;青年教师一门课程的手写教案、作业、试卷存档资料;导师与青年教师第3学期的听课记录。

(2)检查青年教师撰写教改论文,指导学科竞赛、大创项目、优秀毕业论文等工作支撑材料。

(3)检查青年教师参加教改项目研究,指导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工作的支撑材料。

(4)对第一次考核不合格青年教师按照第一次考核程序进行考核。

(三)考核结果

学院在综合两次考核成绩的基础上,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分,总评达到合格及以上者,导师培养工作结束。学院根据比例推选学院优秀青年教师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素养大赛。

(四)奖惩措施

学校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素养大赛,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听取每位参赛青年教师讲课;查阅参赛青年教师相关教学文件,包括教案、课件、批改的试卷和作业,发表的教改论文,指导学科竞赛、大创项目、优秀毕业论文的获奖证书等;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参赛青年教师教书育人、课堂教学效果等情况。在此基础上,专家组对参赛教师进行评议、打分并向学校反馈相关情况。

1.大赛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获奖青年教师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

2.学校根据青年教师教学素养大赛成绩,对获奖青年教师的导师统一进行奖励,一等奖奖励15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3.对于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的青年教师,不能担任主讲工作。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培养效果较差的导师,学院要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取消其导师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再安排其担任导师工作。

六、其他

各学院于每学年开学两周内组织青年教师与导师签订“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菁英计划导师责任书”。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 附件【相关附件.rar】已下载

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鲁ICP备2022011533号-1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271号 电话:0546-7396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