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学生所在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已经在教务系统中生成,请各单位及时查询并完成任务安排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作内容
教学任务安排需要完成的工作主要包含教学任务核对,班级教学进程设置,教学任务安排(合拆班及分组、课程教学进程设置、落实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增加教学日历、通识教育选修申请及开课等)、排课等。
二、教学任务核对方法
认真对照培养方案核对本单位教学任务、以免出现漏课情况。
1.从教务系统【教务管理】→【开课管理】→【开课任务】中,查询本学院(部门)的教学任务,根据培养方案核对专业班级及课程。
2.开课学院从教务系统【教学计划】→【执行计划】→【执行计划校对】或【开课数据核对】(开课方式:按课程)中,查询核对开课情况。
3.学生所在学院从教务系统【教学计划】→【执行计划】→【班级开课校对】或【开课数据核对】(开课方式:按班级)中,查询核对开课情况。
二、班级教学进程设置要求
1.教学进程是教学任务安排、任务冲突协调的依据,各学生所在院要严格按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2026-2027学年校历及各专业在校年级的培养方案设置2026-2027-1学期教学进程表,确保教学进程准确无误。
2.确定集中实践环节周次后,在班级教学进程中正确设置,不得随意增减实习实训的项目、时长。
3.非本单位开设的课程请与开课单位协商确定后,应由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填入教学进程表。
4.填写教学进程时只需要将整周安排的教学环节填入,零散安排的不需要填写。
5.教学进程表应该包含所有的在校专业和年级,未在表中列出的其他人才培养模式可自行添加。
6.教学进程表中符号应规范标注,不留空白信息。
7.教务系统内班级教学进程设置流程见附件2。
三、教学任务安排要求
1.兼顾各项资源,合班拆班科学合理。课程平台、学时、培养层次都相同的班级根据教学需要可以合班上课,合班情况请在教学安排表中标注清楚。合班时要兼顾公共课、专业课特点,同一专业的课程合班策略应尽量保持统一。教学大纲不同的课程,原则上不合班。
2.指定课程教学进程,均衡统筹师生任务。安排课程教学进程时,应充分考虑每个班级的理论和实验课程的衔接,在教学周内尽量均匀分配课程教学进程,确保教师及学生的课程任务量在整个学期相对均衡。所有理论课程均应按照排课周期进行安排,如:整个学期(1-17周),前半学期(1-9周)、后半学期(10-17周)。
如确有原因不能均衡排课的,学院须提交申请说明情况,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
确需聘用校外教师的,须报人力资源处审批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
3.增加教学日历,准确落实任务。请确保“学时类型”“时长”“开课周次”“教学环节”“教学形式”“开课校区”“教学功能区”“授课教师”等信息准确无误。多名教师合上课程,请在教学日历中明确每个教学环节的授课教师。如有助教老师还需要勾选“是否助教”字样。
马克思主义学院要统筹做好校领导的思政课授课任务安排工作。
4.申请通识教育选修开课,充分满足选课需求。计划承担通识教育选修课任务的教师须先向开课学院提出申请,开课学院审核通过后再对相应课程进行任务安排。
审核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通识教育选修课任务已按照素质计划在系统中生成,同一门课有多名教师申请开课的,可在系统中复制添加。每学期同一名教师承担的通识教育选修课原则上不多于2门次。
四、排课要求
1.以学生为中心,科学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任务,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学生学习效果。
2.充分考虑先修和后修课程、理论环节和实践环节之间的衔接,合理安排教学进程。除集中实践课须连续时间上课外,其他课程原则上不能连排。对于周学时大于等于4学时的同一教学班课程,每2节之间必须隔天安排。
3.连排节数一般为2节,下午的课允许3节连排(在学校资源且教师和学生课表时间许可的情况下予以安排),上午的课不允许3节连排。3节连排的需要备注清楚。
4.预留师生自主时间。除因教学资源紧张或课程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周二下午和周六周日不安排教学活动。教学副院长授课时间一般不安排在周三下午。
5.实验课表编排要科学合理,确保与理论课程安排不冲突,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所有教学安排必须在系统中安排并发布,课表一经排定,不得随意变更。
7.确定不开设的课程请于排课前在系统的开课任务中删除,并在【教学计划】-【执行计划】-【执行计划校对】中备注原因。
8.如有特殊排课情况,需及时填报。
五、其他要求
1.各开课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任务安排进度表》(附件1)时间节点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
2.各学生所在院应完成班级教学进程设置,填写《本科教学进程表》(附件3),于6月12日前提交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
3.各开课单位填写《特殊排课情况说明汇总表》(附件4),于6月18日前提交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和电子版。
4.各开课单位填写《开课任务汇总表》(附件5),于6月18日前提交纸质版(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李老师,联系电话:7396270,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10房间。
教务处
2026年6月3日
【一审:李福坤 二审:王劲松 三审:杜彩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