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材选用计划编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教材申报。课程组(任课教师)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和课程教学大纲,根据选用原则和要求确定拟用教材,系(部)审核后向学院提报申请。
2.学院审核。学院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书面材料。审核过程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3.学生用书。学院收集学生采购教材计划并进行数据汇总,结合教师用书计划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选用计划表》(附件2)。
4.学校审批。各学院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由学校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批。
5.结果公示。教务处将教材选用结果在全校予以公示。
6.录入系统。在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指派专人将本次选用教材信息及时录入教务系统,作为今后教材选用书目库使用。
二、有关要求
1.选用原则、要求、程序请参照《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建设与选用管理办法(试行)》(山石教学发〔2024〕14号)执行。各学院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负责学院教材审核、选用与管理工作。学院教材选用工作委员会如有人员变动,请提交相关纸质版说明。
2.优先选用近3年内出版的国家级、省部级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以及国内同行公认的高水平教材。
3.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课程,需首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已出版马工程教材信息表》(教育部、中宣部)(附件3)。
4.请各学院严格把关选用教材质量,淘汰质量不高、内容陈旧的教材,选用有效支撑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和教学目标达成,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适合应用型人才培养与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教材。
5.坚持凡选必审,严把政治关、学术关。政治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插图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等,学术把关要重点审核教材内容、插图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等。
6.对于以往已通过选用审核的教材,学院在确定拟选用教材后要对教材选用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备案。对于新选用的教材(首次选用的教材,包括再版教材),学院要组织3位以上专家(至少有1位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进行审核,均需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审查意见表》(附件4),专家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选用审核、结果公示、审批备案等程序。其中,对新选用的境外教材要组织5人及以上专家(至少有1位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填写《境外教材选用汇总表》(附件5)。
7.为确保课前到书,请落实好教材选用计划中尚未出版或未胶印教材的编写进展情况,拟选用教材须在用书前出版或付印。
8.跨学院开课课程,开课单位须及时与学生所在院沟通并给定所选教材信息,学生所在院负责统计学生教材需求数量,并及时反馈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整理汇总后报教务处。
9.本次拟选用的教材信息均需录入教务系统书目库,录入方式及注意事项见附件6.
三、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于6月30日16:00前提交《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选用计划表》《境外教材选用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山东石油化工学院教材审查意见表》纸质版。
2.请各学院于7月23日17:00前将选用教材信息录入教务系统书目库。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李老师,联系电话:7396270,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10房间。
教务处
2026年6月17日
【一审:李福坤 二审:王劲松 三审:杜彩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