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分互认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9-0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有序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学分互认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26年9月4日—9月9日

二、办理对象

存在学籍异动(复学、转专业、留级等)的在校学生。

三、操作流程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登录系统,依次进入学籍信息--学生异动模块,异动类型勾选复学、转专业、留级(支持多选),完成查询·后导出名单,筛选学生状态为在读、结业人员,确定学分互认异动学生清单。请各学院点对点通知相关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学分互认申请。

2.学生登录教务系统,通过信息查询 — 学习计划查询功能,查看本人所属专业培养计划预审结果,掌握课程完成情况及需要办理学分互认的课程信息。

3.各学院须对学生提交的学分互认申请开展重点审核,核查申请材料与条件是否符合办理要求。

五、注意事项

(一)合理选用学分互认办理方式

1.已修免修:学生原修读课程成绩合格,该课程与现行培养方案课程相比,学分差值小于1分、学时基本相当、课程性质一致的,可通过业务办理 — 免修申请 — 已修免修渠道办理学分互认。

2.未修免修:退伍复学学生办理体育、军训、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修,须上传退出现役证明材料,通过业务办理 — 免修申请 — 未修免修渠道办理学分互认。

3.成绩转换:如需变更课程修读属性(必修、专业选修),按照 “必修、专业选修可转换为公共选修” 的规则,通过业务办理 — 成绩转换渠道办理。

示例:学生由学前教育专业转入应用化学专业,原专业修读的舞蹈课程,可通过成绩转换认定为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二)其他特殊情形说明

1.因人才培养方案调整,需将一门课程成绩认定为两门课程成绩的,例如《大学物理 [21](含实验)》分别认定为《大学物理 [21]》与《大学物理 [21] 实验》,其中《大学物理 [21]》提交已修免修申请,《大学物理 [21] 实验》提交未修免修申请。

2.学分互认申请因材料或条件不符合要求被驳回的,申请人需删除该条学分互认申请,原有课程成绩方可恢复生效。

(三)时限要求

逾期将不再受理本学期学分互认申请。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郭老师,联系电话:7396173,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8房间。

 

教务处

2026年9月4日


【一审:郭生  二审:王劲松  三审:杜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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