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学院2017-2018-1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0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掌握日常教学运行状况, 加强教学环节监控,及时查找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本学期第9周至第11周(11月5日至11月25日)。

二、检查内容

在认真组织常规教学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实习实践专项督导等有关工作,注重问题反馈,加强相互交流,切实提高检查效果,实现检查目标。

1.常规教学检查工作。一是检查教学秩序情况,重点检查教师上课和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计划执行以及教师调停课等有关情况;二是青年教师培养工作的执行情况,检查各类材料的整理存档情况;三是试卷批阅和建档情况,检查上学期电子版试卷收交、各门考试课程的试卷批阅和建档情况;四是毕业论文(设计)材料的整理存档情况。

2.实习实践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要对照中石大胜院教科发【2017】15号《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实践教学计划》,认真检查实习和实践教学的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学生实习实践效果、相关资料的整理及归档情况;要结合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开展的实践教学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检查形式

1.自查与抽查。11月5日至11月15日为学院自查阶段。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11月16日至11月21日教学科研处将组织对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2.召开座谈会。各学院要围绕检查内容,组织召开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专题研讨会。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专题进行研讨,不断完善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四、有关要求

1.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深入课堂、机房、实验室、实训基地等场所进行听课和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检查方案,将师生座谈会、专题研讨等有关活动的安排(包括主要内容、召开时间及地点、主要参加人员等)提前两天报送教学科研处。教学科研处将统筹安排有关人员参加活动。

3.要做好意见反馈工作。各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时,要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教学科研处。

4.认真做好检查总结工作。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于11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送教学科研处教务管理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教学科研处教务管理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赵光秋、王劲松,联系电话:7396329、7396011。

教学科研处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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