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10-23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查找问题与工作整改结合、即查即改与长效机制结合”的工作思路,学校决定于第8至9周(10月26日至11月6日)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包括教学安排执行、教学环节规范、课程考核执行、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实验(上机)教学、实习实训教学、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等。

1.教学安排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学计划制订是否合理、课程安排执行是否到位,学生重修选课、课次免听申请认定及审核是否及时,教室借用流程是否合规,教师调停课情况以及迟到和提前下课等情况。

2.教学环节规范情况。主要检查教师教案准备、授课计划执行、课堂“六带”、课堂监管、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情况。

3.课程考核执行情况。重点核查学院对课程考核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的情况,包括制度执行、命题质量、考试组织、试题评阅、课程分析、材料归档等。其中,考试组织包括考前动员(教师、学生两个层面)、考场巡视、考后总结等。

4.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主要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制订与执行,活动主题、活动形式、活动频次,实际活动与记录、活动与计划的契合度,活动组织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教师的参与度等情况。

5.实验(上机)教学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大纲的执行及课堂教学情况、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三性实验课程和项目设置、实验开出率、考核评价情况,过程性教学资料存档以及实验室内资料的存档情况等。

6.实习实训教学情况。主要检查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使用情况,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教学资源(讲义或指导书)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的有效性,考核评价情况,校外实习保险购置,实习实训总结以及过程性资料存档情况等。

7.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主要检查学院2026届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制度、工作计划(方案)、成绩评定标准(分专业)、校外指导教师聘用文件、工作总结、档案袋印制等归档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毕业设计(论文)及附件、学生手册等过程性材料的质量。

(二)重点检查

1.教风建设情况

围绕各学院教风建设落实方案推进情况,主要检查教师课堂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课堂考勤“三步骤”落实、学院巡课听课与教学—学工联动机制运行、学业导师制落地及课堂质量目标达标情况。

2.智慧课程使用情况

(1)对已建成的智慧课程,重点检查课程的实际应用深度。考察教师是否有效运用知识图谱及AI辅助工具(如智能助教、智能推荐等)赋能教学环节;是否常态化利用平台记录的过程性数据(作业、测验、互动等)开展学情分析,并据此实施精准的教学干预。

(2)对其他已上网课程,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利用平台免费模块进行自建,以及学院是否有相应的推进安排,引导课程从单纯的“资源上网”向“实际教学应用”转变。

二、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10月26日至30日,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含专项检查),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2.学校检查。11月2日至6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通过集中检查、随机抽查、随堂听课、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召开座谈会。学校计划组织召开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座谈会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各学院要围绕检查内容组织好院级师生座谈会,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其他层面的座谈会。请合理安排座谈会时间,避免过于集中。

4.召开专题研讨会。各学院针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研讨,挖掘先进经验,梳理关键问题,提出举措建议,确保改革实效。

三、检查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制定工作方案。各学院成立相应的教学检查工作小组,制订检查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全员参与,按照学校要求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做好意见反馈。各学院组织召开座谈会时,要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4.及时分析总结。各学院要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见附件2),工作总结应包括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间节点等。

5.检查工作汇报。期中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院长会议,各学院进行检查工作汇报。着重汇报重点检查内容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举措,简要汇报常规检查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具体汇报安排另行通知。

6.按时报送资料。10月27日前报送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安排电子版(见附件1),学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10月30日前报送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版(A3正反面打印,签字盖章)(见附件2);11月6日前报送教风建设期中自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李老师7396270。

 

 

教务处

2026年10月23日


【一审:李福坤  二审:王劲松  三审:杜彩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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