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核算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要仔细核对教学安排表,做到实验、实习、见习等教学活动安排到人。
2、一条教学安排只能出现一个教师,如有多个教师则进行记录复制,并将学生名单分组。
3、一个学生不得出现在多条相同的教学安排表中(特别是17级和18级)。
4、教学工作量计算使用上次下发模板,不得修改相关公式。
5、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要单独计算。
6、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上交时间为12月5日(下周三)下午5点。
另:由于后期工作比较多,各学院务必将通知要求反馈给相关领导,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准确地完成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
教学科研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