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17级、2018级在校生:
学校将对2017-2018级在校生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学分进行核对,以便结算本学年学费。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核对确认时间
2019年6月10日~6月13日
2.核对方法
(1)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查询选课学分。
(2)查询无异议的学生,在选课学分统计表中签字确认。
(3)对选课学分有异议的学生,将情况反馈给学院,学院进行初步处理,如无法解决可汇总到教学科研处。
3.注意事项
(1)本次核对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的选课学分数据,此数据用于2018-2019学年的学费结算依据。
(2)请各学院务必组织2017-2018级在校生认真核对,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如确需其他人代签,务必注明“由***代签”,后期如有问题,责任由代签者负责。如有核对期间无异议,逾期无故不签字的,视为学生默认选课学分无误。
(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选课结束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成绩是否合格,均收取学分学费。
(4)请各学院将学生签字的选课学分统计表于6月13日(周四)上午10点前交于教学科研处。
教学科研处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