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有关单位: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的教学任务已经在教务系统中生成,请各单位及时查询、下发并进行课程安排。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任务核对及下发
各学院从教务系统【开课安排管理】→【教学安排管理】中,查询本学院的教学任务,检查核对是否有遗漏的班级及课程,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任务下达。若有遗漏,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办公室(0546-7396875)联系。
二、教学安排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各专业培养方案。各学院负责本院开设课程的前期安排工作,在课程安排上应依据培养方案,严格执行教学任务,并统筹兼顾、充分考虑、合理安排。
2.统筹考虑各专业课程安排。各学院要对本单位开设的课程进行统筹安排,确保教师及学生的课程任务量在整个学期相对均衡。所有理论课程均应按照排课周期进行安排,即:整个学期(1-17周)。第18-19周为考试周,全校停课考试,不排课。如确有原因不能整个学期排课的,学院须提交课程教学安排说明。
3.保证课程周学时平衡。对于计划学时≤64学时的课程,原则上周学时必须≤4。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要与任课教师充分沟通。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实际需要,建议所有课程按整个学期排课。
4.确保教学安排录入准确。如一门课程既有理论学时也有实践学时的,两个开课都必须录入教师,否则,教师课表中无课,但学生课表中有课,将造成混乱。
5.预留学生自主发展时间。除因教学资源紧张或课程有特殊要求外,原则上周末不安排教学活动。
6.不得随意进行合拆班。相同课程、相同学时、相同培养层次的班级可以合班上课。不同属性、不同学时的课程禁止合班,以免造成课表和成绩的混乱。如:必修课与限选课,不得合班。确需同一教师、同一地点合堂上课的,务必在纸质教学安排表中标注清楚。
7.多人合上课程,需填写每位教师的授课周次,请生成临班进行安排。教室类型必须填写,以保证课表的准确性。
8.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实践课程,须将学生分配到指定教师名下,不得出现同一学生出现在多名教师名下的情况。
三、教学安排表的录入
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将安排录入教务系统,具体要求及步骤如下:
1.进入教务系统,依次点击【开课安排管理】→【教学安排管理】,进入查询界面,选择相应的学年学期,点击【查询】进入课程安排界面,即可通过上方的组合条件查询到将要录入的课程。
2.进行课程操作时首先做“合拆班”。相同课程、相同学时、相同培养层次的班级可以合班上课。尽量减少跨学院、跨年级合班。
3.合班完成后,再点击“安排”进行课程安排的录入。要将课程的理论学时、实验学时或者上机学时所对应的各个选项进行分别输入,以下几点需特别注意:
(1)特别注意:多人合上课堂务必落实好每个人的上课周次,以保证课表的最优化。
(2)系统对应的“理论学时”、“上机学时”等一般由系统依据计划自动生成,没有生成的可点击【增加安排】,注意选择相应的类别。对每一条安排进行编辑时,要首先将【是否要排课】勾选。
注意:系统中录入的学时必须和学院教学安排表一致。同一门课程的多条教学安排中,实践学时需要排课的,必须录入教师!否则将导致教师课表中无课,但学生课表中有课,造成混乱。对于不需要教务处安排的实验或上机学时,在录入完教师、周次及学时等相关安排后,请务必在分组中进行说明。
(3)周次及学时的安排点击【周次/学时】按钮(不能直接输入),上课周次在对应周次选项上打勾。对于规则周学时的课程,将周学时输入;对于不规则学时课程,将【使用规则周学时】的勾去掉,然后在对应下方的周次上输入对应学时,最后点击【计算】按钮,如学时符合要求,点击【确定】按钮。
(4)因涉及到工作量计算,请各学院录入时务必保证学时的准确。
四、其他要求
1.教学安排录入完毕后,须将下学期确定不开设的课程在系统内删除,请于11月27日上午11点前将经主管院长签字的纸制版教学安排表(见附件)送至教务处。
2.各专业学期中如安排实习实训,请在11月6日前将实习实训安排以院为单位报给教务处,教务处会统一通知其他学院。学院收到通知后请将实习实训周次空出。
3.拟新增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请提交新开课申请,经学院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