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平台上线课程选课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20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将山东省高等学院课程联盟下发的《关于组织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山东省高等学校课程联盟平台上线课程选课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在线开放课程的选课工作,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类别

我校属于工科教育联盟(B1)类

二、选课要求

各学院应根据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专业开设的课程(以下称为“专业课程”),组织课程负责人认真审核上线课程清单(附件1中的课程名单,以下称为“平台课程”),原则上应将B1类中课程名称相近、课程性质相符、能够适应我校学生培养需求的不少于1/5 的“平台课程”列为“专业课程”的课内内容(理论内容)或课外内容(教辅、补充内容)。

1.将“平台课程”作为“专业课程”课内内容的,任课教师可结合“平台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即将“平台课程”作为“专业课程”的理论内容,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学完成,线下课堂任课教师不再讲授理论内容,重点开展理论内容的运用、拓展等教学活动;要提前做好学生线上自学与线下课堂的进度衔接,及时做好线上自学的辅导、答疑和讨论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线上测验、考试等,线上考试成绩必须纳入课程的总成绩内,成绩比例由任课教师自主设置,并负责将线上成绩和线下成绩合并后录入教务系统;涉及教学内容、见面课等相关问题,任课教师可与线上主讲教师直接沟通解决。

学校鼓励任课教师选用“平台课程”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授课,既可以为申报“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打基础,还可以为自建在线课程积累经验。

2.将“平台课程”作为“专业课程”课外辅导或补充内容的,任课教师可不对“平台课程”的学习做硬性要求,只负责推荐给学生,由学生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学习即可。

三、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将本单位的选课数据汇总后填写《山东省高校课程联盟平台上线课程选课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选课学生信息表》(附件3),于7月2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电话:7396881。

 

 

教务处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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