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围绕学校本学期工作要点,为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学精细化管理,确保教学工作稳定有序,学校决定于第9至11周(11月8日至11月26日)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教学安排执行、教学环节规范、线上教学及信息化建设、教学资料规范化管理、实践教学、教学活动开展及效果等情况。
1.教学安排执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是否合理;教师调停课情况以及迟到和提前下课等情况;是否按照安排和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其他教学任务。
2.教学环节规范及线上教学平台使用情况。重点考察主讲教师任课资格、师德教风、教案准备、课堂思政开展、课表执行、课堂考勤、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结课考核、教研活动记录及教学各环节与线上教学平台并行兼顾、融合交互等情况。
3.教学资料规范化管理。增强档案管理意识,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高等教育质量检测数据填报、高等教育事业基层统计报表等工作要求为依据,全面规范教学资料管理的落实情况。
4.实习实训教学情况。主要检查学院实践教学体系的建设情况,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使用情况,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教学资源情况,实习实训教学过程、考核评价及经费使用的规范化管理情况,实习实训课程安全管理情况,以及实习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资料提交和存档情况,主要包括被抽查课程的《实习(实训)课程教学计划》、《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集中实习(实训)课程教学日历》、《实践教学经费预算表》、《集中实习(实训)课程总结》、《实践教学经费结算表》等资料,安全教育及安全保障措施情况,教材、指导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以及实习报告格式、内容、批改和成绩分布情况。
5.实验教学情况。主要检查学院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情况,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课程设置情况,以及实验条件建设、教学指导书编制情况。重点检查资料存档情况,主要包括:一是被抽查课程实验教学大纲是否符合培养方案总体要求,教学内容、方法是否合理,是否有教材、实验指导书。二是被抽查课程实验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是否按照《实验教学授课计划表》、《实验教学计划安排表》组织实验教学,调停课是否有申请记录。三是被抽查课程实验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师实验教案、仪器设备、药品器材准备情况,以及实验室与准备室的环境状况。四是教学效果,包括被抽查课程实验报告书写格式、内容、教师批改、成绩分布等情况。
6.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主要检查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答辩过程组织、管理与成绩评定情况。重点检查资料存档情况,主要包括:一是答辩过程组织、管理文件、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二是被抽查指导教师任务书、指导记录、答辩记录、学生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手册等资料情况。
7.对已开展的工作要总结成效,对未能开展的工作要分析原因,寻求对策;要认真检查各学院的工作活动记录,了解基层教学组织的活动开展情况,记录关于本科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改革经验、成绩特色、先进典型以及创新举措,以及其他有关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和思路。
二、检查形式
1.自查与抽查。11月8日至11月19日为学院自查阶段。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11月22日至11月26日教务处将组织对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抽查。
2.召开座谈会。各学院要围绕检查内容,组织召开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专题研讨会。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专题进行研讨,不断完善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三、有关要求
1.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通知要求,制定学院检查方案,确保工作实效。
2.请各学院于11月9日将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安排电子版(见附件一)报送至教务处。
3.要做好意见反馈工作。各单位组织召开座谈会时,要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教务处。
4.及时分析总结。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见附件二),工作总结应包括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于11月19日前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联系电话:7396881。
教务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