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于第9至10周(4月18日至4月29日)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包括教学安排执行、教学环节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教学活动开展等情况。
1.教学安排执行。教学计划、课程安排是否合理;教师调停课情况以及迟到和提前下课等情况。
2.教学环节规范。重点考察主讲教师任课资格、师德师风、教案准备、课表执行、课堂考勤、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结课考核等情况。
3.实习实训教学情况。一是检查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使用情况,学院实习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校内外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保障措施情况,学院实习实训资料存档情况,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教学资源情况;二是检查实习实训课程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内容与过程,规范使用经费情况,考核评价情况,以及资料存档情况。
4.实验教学情况。一是检查学院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情况,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课程设置情况,以及实验条件建设、教学指导书编制情况;二是检查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实验课前准备情况,教学内容与过程,考核评价情况,以及资料存档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情况。一是检查学院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选题质量、开题、中期、答辩准备是否按计划开展情况,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文件、成绩评定标准等制定情况;二是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等资料情况。
6.对已开展的工作要总结成效,对未能开展的工作要分析原因,寻求对策;要认真检查各学院的工作活动记录,了解基层教学组织的活动开展情况,记录关于本科教学工作所取得的改革经验、成绩特色、先进典型以及创新举措,以及其他有关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和思路。
(二)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专业建设”,充分掌握本学期各学院专业现状、专业建设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建设任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情况。包括各学院专业建设思路与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建设举措、保障机制等。
2.各专业建设现状分析及实施方案。包括各专业现状分析,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方向、定位、特色,专业建设主要任务和举措等。
3.新专业申报准备情况。包括拟新增专业分析论证、新专业设置专家论证、新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等相关工作。
4.专业建设教研活动开展情况。本学期已开展的专业建设相关教研活动情况,如培训、研讨等活动的开展情况。
二、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4月18日至4月22日为学院自查阶段。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2.学校检查。4月25日至4月29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通过集中检查、随机抽查、随堂听课、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召开座谈会。各学院要围绕检查内容,组织召开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4.专题研讨会。各学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专题进行研讨,不断完善教学管理,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三、检查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各学院要成立期中教学检查领导小组,统筹落实期中教学检查通知要求,确保工作实效。
2.制定工作方案。各学院制定自检方案,并于4月20日前将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安排电子版(见附件一)报送至教务处。
3.做好意见反馈。各学院组织召开座谈会时,要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教务处。
4.及时分析总结。各学院要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见附件二),工作总结应包括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间节点等,并于4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5.检查工作汇报。期中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院长会议,各学院进行检查工作汇报。重点汇报专项检查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举措;简要汇报常规检查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具体汇报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7396881。
教务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