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工作量核算的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仔细核对教学安排表,务必做到实验、实习、见习、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活动安排落实到人。同一门课、同一个班的教学安排中有多位任课教师的,请在计算时按学时或学生人数等进行拆分。请注意外聘、毕业生秋季重修、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工作量的核算。
2、请各系(部)使用并保存各自的计算模板,不得修改相关公式。各学院统计完成后,请将《在职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外聘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外聘教师教学信息统计表》、《毕业生秋季学期重修工作量汇总表》(具体格式参见附件)及具体使用的计算模板一并上交审核。请在5月31日17:00前将电子版交至教务科,电子版审核无误后再上交纸质版。
3、请确保教学安排中的信息准确,今后职称评审教学工作方面相关数据将以系统内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