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在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工作量核算的要求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仔细核对教学安排表,务必做到理论、实践等教学活动安排落实到人。同一教学班有多位任课教师分开授课的,请在计算时按学时或学生人数的实际情况进行拆分,不要重复计算。请注意重复课、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工作量的核算。
2、请各系(部)使用并保存各自的计算模板,不要修改相关公式。各学院统计完成后,请将《在职教师工作量汇总表》(具体格式参见附件)及具体使用的计算模板一并上交审核。
3、请在12月26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给教务科胡老师,电子版审核无误后请上交签字盖章的纸质版进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