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扎实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推进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于第8至9周(10月23日至11月3日)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包括教学安排执行、教学环节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教学活动开展等情况。
1.教学安排执行。教学计划制定是否合理、课程安排执行是否到位;学生重修选课、课次免听申请、退课申请认定及审核是否及时;教室借用流程是否合规;教师调停课情况以及迟到和提前下课等情况。
2.教学环节规范。重点考察主讲教师任课资格、师德师风、教案准备、课表执行、课堂监管、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情况。
3.考试组织。重点核查学院对考试各环节工作监督、巡视、督查力度,教师对考试的责任意识和考生的诚信意识,加强学习过程考核方案及实施情况,考试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
4.实习实训教学情况。一是检查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使用情况,学院实习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校内外学生安全教育及安全保障措施情况,学院实习实训资料存档情况,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教学资源情况;二是检查实习实训课程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内容与过程,规范使用经费情况,考核评价情况,实习实训总结以及资料存档情况。
5.实验教学情况。一是检查学院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情况,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课程设置情况,以及实验条件建设、教学指导书编制情况;二是检查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实验课前准备情况,教学内容与过程,考核评价情况,以及资料存档情况。
6.基层教学组织活动情况。一是检查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了解活动主题是否围绕学校和学院教学重点工作、活动形式是否丰富、频次是否达到要求;二是检查各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记录,了解基层教学组织的实际活动开展情况与计划的契合度、活动组织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教师的参与度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
根据《关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对毕业设计环节的要求为导向,从毕业设计的选题、管理、质量以及评价等方面检查目前毕业设计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来源于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选题比例、校企联合指导课题数比例,毕业论文(设计)原文、过程性材料纸质版、电子版资料是否齐全;选题是否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是否达到教学大纲基本要求;深度和难度是否合理;撰写质量是否达到规定标准;评分是否合理,能否客观真实地反映学生情况;评语是否具有科学性;学院管理是否规范等。具体要求见专项检查通知。
二、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10月23日至27日为学院自查阶段。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含专项检查),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2.学校检查。10月30日至11月3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通过集中检查、随机抽查、随堂听课、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含专项检查)。
3.召开座谈会。学校计划组织召开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座谈会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各学院要围绕检查内容(含专项检查)组织好院级师生座谈会,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其他层面的座谈会。请合理安排座谈会时间,避免过于集中。
4.专题研讨会。10月23日-10月29日,各学院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研讨,梳理关键问题,给出整改措施,提升论文质量。
三、检查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围绕教学安排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各院部要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加大教学秩序检查力度,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
2.制定工作方案。各学院制定自检方案,并于10月21日9点前将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安排电子版(见附件1)报至教务处。
3.做好意见反馈。各学院组织召开座谈会时,要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教务处。
4.及时分析总结。各学院要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见附件2),工作总结应包括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间节点等,并于10月31日11点前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5.检查工作汇报。期中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院长会议,各学院进行检查工作汇报。重点汇报专项检查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举措;简要汇报常规检查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具体汇报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7396875。
教务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