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扎实推进本科教育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实现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学校决定于第7至9周(4月18日至4月30日)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包括教学环节规范、教学安排执行、课程考核、实习实训教学情况、实验教学情况、基层教学组织活动等。
1.教学环节规范:教案及讲稿是否齐备并符合要求、教学计划执行、教风、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情况。重点检查授课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案是否匹配,教案更新是否及时、内容是否齐全、教学设计是否合理等。
2.教学安排执行:教师课表执行、调停课情况及按时上下课等情况。教师课堂考勤、学生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情况。
3.课程考核:试题命制、考试组织、考风考纪等情况。
4.实习实训教学情况: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的有效性、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和指导情况、学生的实习工作现状、实习学生权益维护情况、实习课程资料存档情况等情况。
5.实验教学情况:实验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验教学材料准备情况、实验过程及效果、实验环境、实验项目开出率(需提交附件1和附件2)、资料存档等情况。
6.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制定与执行,活动主题、活动形式、活动频次等情况;基层教学组织实际活动与记录,活动与计划的契合度、活动组织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教师的参与度等情况。
(二)专项检查
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要求,各学院全面梳理自评自建开展情况,做好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含过程性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等对照自查,总结特色与亮点工作,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订改进措施。学校将围绕课程考核、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专项检查,具体要求见专项检查通知。
二、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4月18日至23日为学院自查阶段。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含专项检查),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2.学校检查。4月24日至4月30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通过集中检查、随机抽查、随堂听课、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含专项检查)。
3.召开座谈会。学校计划组织召开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座谈会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各学院要围绕检查内容(含专项检查)组织好院级师生座谈会,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其他层面的座谈会。请合理安排座谈会时间,避免过于集中。
4.专题研讨会。4月18日-4月30日,各学院针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研讨,梳理关键问题,给出整改措施,提升论文质量。
三、检查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围绕教学安排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各院部要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加大教学秩序检查力度,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
2.制定工作方案。各学院制定自检方案,并于4月19日11点前将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安排电子版(见附件3)报至教务处。
3.做好意见反馈。各学院组织召开座谈会时,要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教务处。
4.及时分析总结。各学院要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见附件4),工作总结应包括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间节点等,并于4月23日12点前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5.检查工作汇报。期中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院长会议,各学院进行检查工作汇报。重点汇报专项检查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举措;简要汇报常规检查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具体汇报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7396875。
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