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24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字〔2018〕2号),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申报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推荐数量。2018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申报实施限额推荐,由各单位择优推荐,每个单位推荐限额为1-2项。

二、申报方式。各单位按照推荐限额,自主组织项目遴选推荐,教学科研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申报省级立项项目。专家将通过听取项目主持人汇报(时间:5-8分钟,形式:PPT汇报)并质询、审议材料、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评议。专家评审会举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

(一)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研究基础将作为学校评审环节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选题应符合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参考指南。

(三)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本校在职专任教师(不含兼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年龄55岁以下(196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40岁以下的项目主持人需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高等教育教学(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近3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每年不少于96学时(学校行政管理人员不限学时,临床医学类专业可包括临床带教学时数)。每位项目主持人只能主持1项在研省级教改项目,未完成在研省级教改项目的主持人,不得牵头申报新项目。

(四)各单位推荐工作须于6月4日前完成,将《2018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将《2018年山东省本科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打印1份,加盖单位公章。申报项目的支撑材料,以列表形式提供,一式5份,附在立项申请书后,不需报送实物。要求支撑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申报资格。上述申报材料由各单位汇总后,于6月4日报送至教学科研处,同时报送电子版。请各单位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具体申报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改项目立项和管理的通知》(见附件3)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学科研处。

联 系 人:邵青华,王贞

联系电话:7396187,7396318

 

教学科研处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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