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字〔2019〕76号)精神,省教育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山东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预备通知)》(附件1)。为做好相关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及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线下一流课程
(1)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焕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2)课程负责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高;课程团队结构合理,能够运用新技术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
2.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
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学工具,结合本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安排20%—50%的教学时间实施学生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3.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1)以培养学生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活动,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学生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课程。
(2)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学生70%以上学时深入基层,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申报范围及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鼓励性发展专业(A类专业)和一般性发展专业(B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课程团队人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主讲教师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高学术造诣,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具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作支撑,或拥有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教学能手等荣誉。
3.课程负责人及团队主要成员每人每年限一门课程。
4.申报课程应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优先支持具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视频公开课等建设基础,或选用省级及以上优秀教材、规划教材以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以及省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课程等教学资源的课程。
5.申报课程在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在以下多个方面具备实质性创新,有较大的借鉴和推广价值:
(1)教学理念与目标。坚持立德树人,体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致力于开启学生内在潜力和学习动力,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课程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培养。
(2)教学设计与内容。教学策略、教学方法、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设计合理。依据学科前沿动态与社会发展需求动态更新知识体系,契合课程目标,教材选用符合教育部和学校教材选用规定,教学资源丰富多样。
(3)教学组织与实施。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知识生成,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4)课程管理与评价。教师备课要求明确,学生学习管理严格,采用多元化考核评价,过程可回溯,诊断改进积极有效。教学过程材料完整,可借鉴可监督。
6.未落实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统一使用要求的课程不支持申报。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流课程是体现学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一项核心指标,各学院要深入学习领会教育部及省厅有关文件精神,充分挖掘,摸清课程建设现状,做好一流课程规划、申报与建设工作。
1.申报名额
符合2019年申报条件的课程填写《国家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附件2)和《国家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择优排序向学校推荐,每个学院限报2门课程,基础科学学院限报3门课程。
2.时间安排。
12月10日:各学院提交课程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
12月11日-13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和2019年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名单。
12月15日-20日:获推课程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12月20日-25日:课程组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填报材料,完成课程申报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贾伟玲,电话:7396875。
附件1 关于开展2019年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预备通知).docx
附件2 国家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doc
附件3 国家级(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2019年).docx
教务处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