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20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保障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正常开展,落实专业认证与评估要求,启动2022级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培养方案修订要求

2022级培养方案要在《关于修订定2021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附件1)的指导下修订。各专业在处反馈的2021培养方案版本上进行修改,修订2022本科培养方案。

)本次修订主要针对各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实现矩阵”、“课程体系”部分进行修改。具体要求如下:

1.进一步明确人才培养目标

1)学校总体人才培养目标:立足山东,服务全国,培养政治信念坚定,职业道德高尚,掌握专业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具有较强的合作意识、创新精神和自主发展能力,以及较好的人文、科学与艺术素养,能在相关企事业单位、机构从事专业技术与基层管理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培养目标是对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能达到的专业和职业成就(包括专业领域、职业特征和职业能力)的总体描述。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面向国家、地区行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建设重大战略需求,符合学校定位及发展目标,体现专业特色和优势。培养目标应涵盖下列内容:对毕业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对毕业生专业核心知识和职业能力的要求人才的特色(毕业生具有的竞争优势)毕业生可就业的领域人才的基本定位(与学校定位要吻合)

3)注意事项:培养目标应有针对性,避免口号式或含糊笼统的表述,定义应清晰。培养目标符合学校的办学定位,体现专业培养特色。避免把期望极少数优秀毕业生达到的成就当作培养目标。培养目标的表述应能有效覆盖专业的毕业要求。

2.进一步细化毕业要求

1)毕业要求是对学生毕业时应当掌握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描述,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并在培养过程中分解落实。各专业毕业要求在广度、深度和程度上应完全覆盖学校的毕业要求基本标准(附件2),确保不低于各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并体现本专业的优势和特色。毕业要求应当明确、公开、可衡量。

2)毕业要求要分解为细化为可落实、可评价的指标点,以分项的形式对学生在毕业时应获得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进行明确的、可衡量的具体描述。各指标点逻辑关系清晰,技术指标要有递进关系,非技术指标要有专业特点,符合学生成长成才规律,通过构建“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协调发展模式,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

3)制定毕业要求的主要思考点:专业对毕业要求的描述是否体现专业特色,是否支撑培养目标,是否实质性的覆盖了学校的毕业要求,是否体现专业特色。每项毕业要求的指标点分解是否体现了对学生相关知识、研究能力和专业视野的要求,且可教学、可评价。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分解是否易于师生理解,是否有助于课程支撑。

3.建立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之间的实现矩阵

1)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都要有合适的课程支撑,支撑课程要相对均衡(3-5门左右),高度支撑(以下简称高支)课程(H)应为3门左右;技术性指标的支撑要充分考虑课程支撑的层次和主线,非技术性指标要注意与课程思政结合,由专业课和相关课程结合支撑,尽量避免不同课程群支撑同一项毕业要求指标点。每门课程大约支撑3个毕业要求指标点,其中至少一项为高支(H)毕业要求指标点。矩阵应覆盖所有必修环节(含限选课),建立课程体系(必修课、限选课)与培养目标、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任修课和方向课不能支撑毕业要求),明晰各类课程的功能与贡献,厘清课程之间的先后修关系,处理好课程之间的有机衔接。

2)应杜绝“因人设课”,明确每门课程对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达成的支撑作用,根据毕业要求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课程目标的对应关系编制《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表》”(附件3)《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表》(附件4)。

3)《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支撑毕业要求一览表》供各工科专业参考使用(附件5)。

4.优化支持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达成的课程体系

各专业要对接“四新”经济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新工科、新文科、新医科建设,立足专业特色优势,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全面升级改造通识基础与专业核心课程,加强综合实践课程建设;引导教师采取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模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从教学理念的先进性、课程设计的创新性、课程内容与资源的科学性和时代性、教学效果的显著性等多方面不断提升课程体系建设水平。

(三)将各专业必修课程设置及进程表中“专业基础课程”改为“学科基础课程”。

(四)所有调整均应填写《2022级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附件6)。

(五)学校统一安排的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课程,由指定学院开设,未经教务处同意,非指定学院不能开设课程名称与此相同或相近的课程。

二、工作安排

各学院确定各专业2022方案电子(纸质)方案的修订(专业负责人、审核专业带头人、系主任、教学副院长)、录入(专业负责人,填2022培养方案修订、审核、录入人员名单》(附件7),并于428日前将名单的电子版、纸质版1(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教306室(以下各类材料报送方式均与此处相同)。

(二)各学院于510日前完成2022本科培养方案定稿,报送教电子版、纸质版1份(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各学院须认真校对报送的2022本科培养方案,要求各项数据正确无误,中英文无错别字,排版格式规范统一同时报送2022级本科培养方案调整情况一览表附件6)、《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表》(附件3)、《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的关联度矩阵表》(附件4)、2022本科培养方案新增专业课程统计表》(附件8)电子版和纸质版1(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三)处将对各学院提交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学院进入教务系统录入、审核环节。

(四)各学院高度重视本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要确立本学院培养方案修订思路、组织机构和工作安排以国家本科专业质量标准和专业认证标准等为依据,逐项逐条对标确保2022本科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科学、合理、按期完成。

培养方案修订过程中有不明事宜,与教处联系。

联系人:贾伟玲、王贞,联系电话:73968757396318

2022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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