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设备利用率,促进实验教学改革,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4-2025-2学期实验室开放情况公布如下:
注意事项:
1.学生凡参加教学计划之外的实验活动,必须向实验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按照要求进行实验。
2.各学院实验室应根据专业特色建立健全的开放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包括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准入要求、学生的管理和安全、以及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指导教师职责等。还应根据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安排实验技术人员值班,并认真做好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过程性资料存档和相关设施条件的准备工作。
3.使用开放实验室的学生,在进入实验室之前,应认真阅读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好实验实施方案,充分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规定或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
4.实验室开放时,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秩序及安全管理工作,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等的使用给予指导。
5.学生进入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安排,严格按有关规程和技术更求进行实验。对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安排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开放实验室的资格。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赔偿。
6.各学院每学期要对实验室开放情况及效果进行书面总结并报教务处备案。总结内容包括实验室开放项目类型及数量、开放时间、开放形式、学时数、参与指导教师及学生人数、取得的成果、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