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推进我校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工作,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课程建设,强化教育链与产业链的对接,提升课程建设的质量与水平,充分发挥课程育人主渠道作用,学校决定开展产教融合示范课程培育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为本科培养方案中的专业必修(限选)理论课程,或除实习实训类课程和毕业设计之外的实践类课程。且至少完成两轮课程教学的课程,建设基础良好,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的产教融合特色。
2.课程负责人为学校在职教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师德师风问题,具有丰富的产学研经历和成果;积极投身教学改革,教学能力强。课程团队中应至少有一名一线研发经验丰富的企业兼职教师,且实质性地参与课程建设与教学工作。
3.课程建设基础良好,校企合作共同开展课程建设,在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等方面已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在课程思政、创新创业教育、劳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有效支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二、建设要求
1.课程建设期一般为2年,应重点围绕课程团队、教学目标、教学设计与实施、教学资源、课程考核、课程特色等方面进行改革和建设,具体要求见附件1。
2.课程教学团队一般不超过5人(至少包含一个企业成员),且保持相对稳定,建设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成员。
3.建设期内,每门课程至少完成一轮授课,且需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提交课程大纲、课程教案、教学课件、企业行业真实项目案例库(模版见附件4)等。
4.建设期满后学校按照建设指标体系进行认定。对成绩优良的课程授予“产教融合示范课程”荣誉称号。
5.原则每个专业应至少申报一门课程。产业学院中所涉及的专业应至少申报两门。
三、申报流程
1.教师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课程负责人参照课程建设指标体系(附件1),填写申报书(附件2)提交所在单位。11月25日前完成。
2.学院推荐。各单位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将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3)和完善后的申报书报送至教务处(电子版和三份纸质版,双面打印),排序汇总表需签字盖章。11月28日前完成。
3.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确定培育课程名单。时间待定。
四、工作要求
1.建设产教融合示范课程是深化产教融合、提升课程建设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做好统筹规划,原则上应所有专业全覆盖。
2.学校对于入选培育名单的课程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3.建设一年后,学校将组织中期检查;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验收。
联系人:杜阳阳 杜春安 联系电话:0546-7396013。
教务处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