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6-05-31 点击数:
院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8号)(附件1)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推进学院创新创业教育,请各教学院(系)组织师生与相关企业主动对接,积极申报相关项目。
一、项目类型
1.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
2.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
二、申报方法
根据《申报指南》,查看项目简介(附件2,附件3),登录企业申报网址,下载填写申报书,学院审核盖章后,由申报的师生直接向相关企业提交。申报书需同时向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提交一份备案(纸质和电子版)。
因各类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不同,请申报师生务必按照企业要求及时提交材料。
三、申报额度
不限。
四、项目评审
由企业组织项目评审并公布结果。教育部高教司于2016年底前公布立项名单。
五、项目经费
详见各企业申报网站。
联系人:杨树林,秦霞 联系电话:7396201,7396212
附件1:关于公布2016年有关企业支持的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2:2016年产学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简介.doc
附件3:2016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简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