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实习(实训)工作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6-02-26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实习(实训)工作(以下简称实习)的统一管理与协调,做好实习经费管理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习实训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各类实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工作安排

1、各类实习(实训)是指本、专科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金工实习、业务实习、专业见习、专业实习、专业考察、毕业考察、写生、毕业见习、毕业实习、认识实习、生产实习以及相关课程的教学实习等。不包括毕业设计、学年论文、课程设计、军训、就业指导等实践环节。

2、各单位根据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计划安排,认真组织制订本学期各专业学生实习活动计划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习计划表》(附件1),学院督导检查将以此为依据。

3《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集中实习教学日历》(附件2)由负责实习的指导教师填写(仅填写采取集中形式进行的各类实习)。填写内容应详实准确,内容字数不限。

4、实习结束后,实习负责人需完成所有实习项目的《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表》(附件3)及《教学院(系)实习活动工作总结》(附件4)。

5、上报方式

以教学院(系)为单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上报至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蒋曰宪老师处。

6、上报材料及截止时间(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上报材料名称

上报截止时间

15-16-2学期各专业《实习活动计划》

15-16-2学期《实习计划表》

2015-2016-1学期第17周前

15-16-1学期《实习活动工作总结》

15-16-1学期《实习教学质量检查表》

本学期第二周前

15-16-2学期《集中实习教学日历》

实习活动开始前一周内

16-17-1学期各专业《实习活动计划》

16-17-1学期《实习计划表》

本学期第17周前

二、实习工作要求

1、组织安排

各单位选派责任心强,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教学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提前联系实习单位,熟悉实习环境,认真落实实习教学的各项工作。实习结束一周后,评定实习成绩、完成实习工作总结,各单位汇总、归档本学期实习教学工作材料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教学科研处备案。

各单位要根据实习学生数量,积极拓展实习基地,加强现有实习基地建设;同时,积极探索适合本单位专业特色的多种实习方式,切实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

2、考勤与考核

各单位按照《实习实训管理办法》、《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办法》、《实习实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要求,在实习期间做好学生的考勤、考核和安全教育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实习环节的顺利进行。实习完成后,认真组织考核,成绩报教学科研处备案。

3、经费预算与决算

各单位在制定实习计划的同时,按照厉简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认真做好经费预算。实习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汇总各类票据,做好经费决算工作,避免出现各类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报销时需填写《实践教学运行审核表》(附件5,一式2份)。

4、督导检查

学院将根据各单位实习计划安排、实习教学日历等进行督导检查实习教学效果。

联系人:蒋曰宪  杨树林      联系方式: 7396320    7396201

附件1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习计划表.xls

附件2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集中实习教学日历.doc

附件3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实习教学检查表.doc

附件4  教学院(系)实习工作总结(模板).doc

附件5  实践教学运行审核表.xls

                                    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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