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2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7-02-27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为提高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切实保障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实践教学环节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管理办法》,现将2016-2017-2学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实行学院、教学院(系)二级管理。教学科研处负责全院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教学院(系)须贯彻执行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质量;组织制定并规范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教学大纲、任务书等教学文件;组织选题、配备指导教师;组织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成绩评定工作;进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总结及教学资料的整理及归档工作。

二、选题要求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选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

2.课程设计选题内容应属于相关课程范围,提倡选用多个题目,以利于学生独立思考,避免相互抄袭;学年论文主要从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学术问题或实际问题中选题,鼓励一人一题。

3.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选题的深度、广度、难度和工作量应适合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确保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4.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的题目和内容应有理论依据,符合课题所反映的实际情况,有必要的技术参考资料和专业文献。

5.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并报教学院(系)审核,鼓励学生自选题目,但需经指导教师审定。

三、指导要求

1.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全面负责整个课程设计(学年论文)阶段的教学活动。

2.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课程设计(学年论文)任务书》,任务书应明确提出设计(论文)题目、设计(研究)内容及基本要求。

3.课程设计采用集中或分段集中方式进行(累计时间应满足培养方案周数要求),学年论文原则上按照毕业论文要求进行。

4.指导教师应考核学生的出勤情况,按规定到现场指导并督查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工作进度及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并认真作好指导记录。

5.指导教师须认真审阅学生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评定成绩,做好总结工作,并对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四、资料归档

1.学生的课程设计报告(论文)应按规定要求装订(课程设计报告采用附件2格式,学年论文原则上采用毕业论文格式)。

2.指导教师应按要求将装订好的课程设计(学年论文)装入资料袋,统一存放教学院(系)资料室,按试卷保存要求归档。

五、材料上报

1.各教学院(系)须在课程设计工作开始前2周内将《2016-2017-2学期课程设计计划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纸质版)、课程设计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表(格式自定,但需满足培养方案要求的周数及学时数,能清楚表明每一次的时间、地点即可)上报至教学科研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各教学院(系)须在本单位学年论文工作开始前2周内上报本学期学年论文工作计划安排(格式可参照毕业论文计划安排)

联系人:秦霞   杨树林   联系电话:7396881   7396201

附件1:2016-2017-2学期课程设计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课程设计报告(模版).doc

教学科研处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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