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本学期实验(上机)教学安排落实到位,教学运行秩序平稳有序,现就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实验(上机)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础数据维护
1.实验场所信息维护。该项由教务处统一维护,各学院协助,此项工作贯穿整个学期,如名称、地点等发生变化请及时提出。
2.实验项目库维护。审核修改现有实验项目信息,删除无效的实验项目,新增课程必须的实验项目。此项工作只有教学秘书权限可以维护。
二、材料上报
9月20日前,各学院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中导出《实验(上机)教学计划安排表》(操作流程:教务管理-实验管理-实验安排-查询-报表-报表类型-对应学院),仔细审核课程和实验项目的信息和数量,经各任课老师确认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签字盖章扫描件,纸质版由各学院自行留存备案。
三、注意事项
1.实验(上机)课程包括: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和含有实验(上机)环节的课程。
2.系统里导出的《实验(上机)教学计划安排表》必须与培养方案中的实验(上机)信息和数量一致,若不一致,则必须修改或补全,确保开课率达到100%。
3.如操作遇到问题,可在系统首页右上角“帮助”处查询操作说明,解决不了可咨询教务处或系统工程师。
4.对于跨学院授课课程,开课单位要与学生所在学院及时沟通,做好排课计划,避免出现时间、地点的冲突。
5.实验(上机)环节安排需在合理的实验室(机房)进行,不得出现该课程具备专业实验室,但实验(上机)环节安排在其他无关实验室进行的情况;实验(上机)时间要根据培养方案及具体的分组情况进行安排,避免出现不合理现象。
6.授课教师须严格按照课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分组情况进行实验授课指导,确需调课的需按照学院调课程序办理手续。
7.各实验室负责人应提前做好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实验课程按计划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8.注重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研究性实验项目的增加,并做好项目信息统计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分管领导对上报的有关材料严格审核把关,避免出现实验(上机)课程、实验项目及编号漏报、错报等现象。
四、各学院要与相关部门紧密结合,加快教学基本建设进度,对已经立项的新建、扩建、改进等实验室建设项目在建设地点、设备引进、实验室管理、指导教师、实验课程、实验项目等方面逐一落实,确保实验教学能够顺利、高效开展。
联系人:杜阳阳 王贞 联系电话: 7396013 7396318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