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十佳”的通知

作者:高亮 时间:2017-12-04 点击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表彰我校在科研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师,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校科研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科研十佳”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教师在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团队建设等方面的业绩。

二、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入职胜利学院满2年(含2年),且成果单位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且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单项课题到位经费10万及以上)。

3、作为前5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含)以上科研奖励。

4、以前2作者出版专著。

5、作为第一作者在SCIEISSCICSSCI等高水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6、获得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三、评选名额

各二级学院限报2名,机关及后勤部门限报2名,教学科研处组织专家在各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评选出“科研十佳”10名。

四、申报程序

科研十佳评选采取“个人自由申报、学院初审推荐、教学科研处复审、学校最终审定”的方式,符合申报条件者可自由申请。

有意申报的教师填写“科研十佳”候选人申报表一式五份;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五份(1000字以内);支撑材料一份;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单位汇总后,于128号上午11点前交至教学科研处205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至胥宇鲲处。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

教学科研处

2017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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