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上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答辩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4-0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将结题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9年4月9日(星期二)14:20—18:00

二、答辩分组及地点

见附表

三、答辩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及指导教师提前20分钟到场,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决定答辩先后顺序,同时项目负责人提前把PPT拷到电脑中。

2.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项目陈述时间7分钟,提问及专家点评环节5分钟。提问可由项目组任意成员回答,指导教师可做适当补充。为全面展现项目的研究成果,各项目组可采用动画模拟、视频播放、实物演示等多种形式进行项目展示。

3.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的研究过程、成员分工实施情况、项目预期成果及完成成果、项目实施收获与体会等方面分别进行充分论述,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可以进行补充说明。

4.评审专家组根据项目申报材料与答辩情况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30%。项目成果有良好展示度者(如有实物、高水平论文或专利等成果支撑)优先评优。对研究无实质内容、结题材料拼凑、抄袭的项目,项目终止,成绩按不合格计,并收回已拨付的资助资金。

四、其他要求

1.项目组所有成员及指导教师应全部到场参加答辩,如有特殊情况,须向指导教师说明情况,提出申请但未参加答辩的项目视为放弃,学校将终止其项目研究并收回所拨付资金。

2.答辩结束后,各项目组须按照评委提出的改进意见修改《结题申报书》、《研究报告》等材料,并在4月12日之前由项目负责人将最新结题材料按结题申请表、结题报告书(后附支撑材料、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相关证明)、研究报告顺序胶装,由学院汇总统一上报教学科研处(纸质版(一式三份,盖章签字)、电子版),对不修改或修改不到位的项目不予结题。

3.欢迎2019年有志于准备申报项目的师生到场观摩指导。

  材料报送地址:教学科研处科研管理办公室205

   联系人:程光南  联系电话:7396969

 

教学科研处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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