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4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4-12-30 点击数:
各教学院(系):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将2014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1、我院2014级在册学生(不包括专升本)。
2、原则上通过原专业第一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4、“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
二、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提出转专业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5年1月5日—1月7日向所在教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
2、转出院(系)进行审批、签署意见
2015年1月8日—1月9日,教学院(系)按转专业基本条件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署意见。转出院(系)审批、签署意见后填写《拟转专业学生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于1月14日前报教学科研处学籍管理办公室杨杨老师处。
3、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拟定于2015年1月17日(19周周六)上午8:30在四教102、104教室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英语和数学,文科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和英语。参加考试的学生请携带好《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出教学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证和2B铅笔。
4、公布考核合格学生名单
2015年1月27日前,教学科研处按考试平均成绩排序,结合期末考试情况确定考核合格学生名单,并在教学科研处网站公布。
注:2015年3月9日-11日,考核合格的学生,经所在教学院(系)批准后可向教学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取消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5、转入教学院(系)面试、签署意见
考核合格的学生需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持《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转入教学院(系)面试,接收单位若同意接收,需在《转专业申请表》签署意见,辅导员老师需将该学生进行班级编制(学号不变)。
6、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签批意见
面试合格的学生需在2015年3月13日前持《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学生工作处、教学科研处签批意见。
7、学院领导审批,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学科研处汇总审核学生名单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教学科研处网站公布。
8、被批准转专业学生到接收单位报到注册
被批准转专业学生需在2015年3月17日前到教学科研处领取《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通知单》,并于3月20日前持《通知单》到转入教学院(系)报到注册。
注:(1)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学业成绩单和学生个人档案由学生本人从原专业带入转入专业。
(2)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接收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原专业已修且取得学分的课程中与新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经接收院(系)确认后,可作为新专业的已修课程,承认学分。不符合要求的,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接收院(系)应在学生注册报到后2周内完成学分认定,并指导学生制定补修计划。
9、学籍变更
教学科研处根据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育部学信网及校内教务系统对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变更。
联系人:杨树林、杨杨联系电话:7396201、7396173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2014级学生拟转专业统计表》
教学科研处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