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1学期重修的通知

作者:杨树林 时间:2015-11-10 点击数:

关于2015-2016学年第1学期重修的通知

各教学院(系):

1、本学期重修数据仍由老系统审核生成,学生仍要查询老系统中的成绩信息并签字确认。

2、学生在老系统中查询、核对、确认重修数据的过程须在两周内完成,重修确认结束后不能再追加重修数据。

3、纸质版重修确认表:签字确认后的纸质版重修表一式三份(学生方面一份、本院一份、教学科研处一份),暂不上交;网上核对整理重修数据的过程在新系统中进行,具体时间待新系统中成绩数据导入并完善后再通知,请大家保存好签字的重修底子。

4、电子版重修确认表:各院系在学生确认完后汇总增删电子版确认表信息,添加的数据要一一核准并标注,不需重修的记录直接在电子版表中删除。确保最后上报的电子版确认表准确无误,电子版重修确认表的上交截止日期:2015年11月25日。过期不允许学生再追加重修数据。

需要提醒学生注意的几点事项:

(1)申请重修的学生必须签字确认,不需重修的不签字,需在本人签名处打上“不重修”三字;

(2)退学、休学、参军等情况由班长核查好后在本人签名处打上“不重修”三字,并在标记处标明所属情况(退学、休学、参军等);

(3)曾经漏考、挂科或其他需要重修但在表中没有的课程,须添加完整重修信息后再签字确认,并在标记处打上“添加”两字;提醒相关学生要仔细核对本人成绩数据,避免漏报、漏考。

(4)刷分学生须添加完整信息后再确认,并在标记处打上“添加”两字,并备注上原始成绩。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不允许刷分,各教学院严格控制随意刷分,刷分学生一经确认,所刷科目成绩无论高低,一律载入学生成绩库,计入学籍档案;

(5)重修确认原则上进行对等学期确认,但如果非对等学期的课程在本学期其他专业开设,也可随上课专业添加重修,前提条件:相同课程学分学时相同;本科生只能跟本科生重修,专科生可以跟本科生也可以跟专科生重修。

教学科研处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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