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18级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12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中石大胜院发[2018]42号)有关要求,现将2018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基本条件

1.我校2018级在册学生(不包括专升本、春季高考)。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籍状态”为注册学籍。

二、转专业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生个人提出转专业申请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18年12月17日—12月19日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

2.转出学院进行审批、签署意见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12月20日—12月21日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签署意见。转出学院审批、签署意见后填写《2018级学生拟转专业统计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于2018年12月25日中午前报教学科研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3.学生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的学生拟定于2019年1月5日(周六)上午8:30在石大校区第四教学楼102、104教室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文科专业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和大学英语。参加考试的学生请携带好《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转出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学生证和2B铅笔。

4.公布考核合格学生名单

2019年1月13日前,教学科研处研究确定考核合格学生名单,并在教学科研处网站公布。

5.转入学院面试、签署意见

考核合格的学生需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持学生证、《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到转入学院面试,接收单位若同意接收,需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班级编制(学号不变),在《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中签署意见,并将《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于2019年3月4日前报教学科研处学籍管理办公室。

6.学校领导审批,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学科研处汇总审核学生名单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最终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于3月9日前在教学科研处网站公布。

注:2019年3月5日-3月7日,考核合格的学生,经所在学院批准后可向教学科研处提出书面申请取消办理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7.被批准转专业学生到接收单位报到注册

被批准转专业学生需在2019年3月14日前持《转专业申请表》、学生证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注:

(1)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的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学业成绩单和学生个人档案由学生本人从原专业带入转入专业。

(2)学生转专业后,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接收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原专业已修且取得学分的课程中与新专业培养方案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经接收院确认后,可作为新专业的已修课程,承认学分。不符合要求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接收院应在学生注册报到后2周内完成学分认定,并指导学生制定补修计划。

8.学籍变更

教学科研处根据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教育部学信网及数字校园平台对转专业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变更。

联系人:王志芳 联系电话:7396331


教学科研处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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