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5-24 点击数: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毕业标准:达到对应年级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要求。

二、学位授予标准:符合《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办法》山石院发〔2022〕55号第一条规定的条件。

三、审核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审核第一阶段:6月3日-6月6日

各学院对毕业生逐一进行审核,审核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漏科、漏考、缺考等成绩缺失情况;

2.休复学、延长学习年限等学籍异动情况;

3.学分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受处分的学生,按照受处分时的学校颁布的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可填写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各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及原始材料并填写2024届受处分学生学位资格学院初审情况表》(附件2

审核结果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数据核对无误后,各学院6617点前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附件3、《学位授予信息分类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签章)报教务处。

(二)审核第二阶段:6月10日-6月14日

结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再次审核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各学院61417点前将更新后的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附件3《学位授予信息分类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签章)报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把审核关,教务系统内毕业主修审核方法参见毕业主修审核流程图(附件5)。审核时,如发现系统中主修毕业审核结果与学院实际审核结果不一致等情况,要分析情况,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最新规定,2024年学位上报信息新增“导师论文信息”一项,具体填报要求参附件6,请各学院尽早安排落实,根据要求按时准确上报。

(三)结业生和专科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须单独审核,并填写《结业生、专科生毕业资格审核表》(附件7)。

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核关系到每一位学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坚持系统审核与人工审核相互印证的原则,严格审核毕业生的毕业和学位资格,确保各项数据确无误。教务处将对所有上报材料记录并存档并作为考核依据


附件1: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申请表

附件2:2024届受处分学生学位资格学院初审情况表

附件3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附件4:学位授予信息分类统计表

附件5:毕业主修审核流程图

附件6:学位授予信息备案:导师论文信息字段及说明

附件7结业生、专科生毕业资格审核表



教务处

2024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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