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及《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拟开展山东省教学名师的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分配名额数量,学校择优推荐1名教师(含思政课及创新创业教学名师)。
二、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育质量和教学成果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须为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一线在职专任教师,已聘任高级职称,原则上应具有15年及以上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二)创新创业教师人选还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从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学或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学科类竞赛指导任务5年以上,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方面取得优秀成果。
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在国家级创新创业类、技能类大赛或学科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其中“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银奖及以上奖励)。
现任校级领导、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称号者,不在申报范围。
三、申报遴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并进行审核遴选,每个教学单位原则上限报1人(如有创新创业类教学名师可增报1人),如无符合条件人员,可不申报。
2.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作为向省教育厅推荐的候选人。
3.候选人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上报省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教育教学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并对本单位的申报人出具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
2.各教学单位于12月20日下午17:00点前将《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学生评价情况表(附件5)、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书面意见(附件6)、教学工作情况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47671148@qq.com,同时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单位签字盖章后提交至教务处306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联系人:梁霏霏、胡霖,电话:7396138、7396881。
附件:
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2023年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4.2023年山东省高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普通本科院校)
5.学生评价情况表
6.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书面意见
7.教学工作情况表
教务处 宣传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