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7 点击数:

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学校语委办将组织有关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范围:

1、已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但不满足条件的;

2、未取得证书的;

3、证书丢失的。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职工在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将职工报名信息于2019313日(下周三)上午11点前汇总后报语委办。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名信息上报省语委,具体事宜由省语委安排,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说明:

1、《意见》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不低于二级乙等,其中语文教师、对外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教育行政部门公务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不低于三级甲等,新录用公务员和学校管理人员的普通话水平亦应达到上述标准。

2、根据《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财字〔200412号)、《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文件规定,职工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每人次50元,报名费由单位收齐后再统一打到指定账号,账号另行通知。

3、参加测试的职工需提交电子照片,照片格式及大小:JPG格式,照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不大于200K,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统一上交。

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73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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