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普通话考试定于11月1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由于考试是针对在校生,身份证丢失未补办的可以携带学生证(或临时学生证,但须带照片、盖章)参加考试。
2、考生准考证倒数第五位和第六位表示考场号,考试地点为石大校区第四教学楼,具体安排为:
考场号 |
报到处 |
准备室 |
考试地点 |
第06、07、08考场 |
四教4-4105 |
四教4-4107 |
四教4-4109 |
第09、10、11考场 |
四教4-4207 |
四教4-4209 |
四教4-4211 |
第12、13、14考场 |
四教4-4307 |
四教4-4309 |
四教4-4311 |
3、考生需在报到时间的基础上提前10分钟到报到处等待点名、核对证件,如人数较多,可以在教室外等候,但不要喧哗!基本流程为“报到—准备—考试”。在此过程中考生需保持自己的序号、备题号和考试座号相一致。
4、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试音不成功或者无法评分的,如需再次考试,于下午3点10分至报到处重新等待点名、核对证件,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参加考试。
5、准考证如出现身份证错误或者缺少照片的,将正确信息和照片下周一报给学院,各学院下周二统一交给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处理。不及时上交的,后果自负!
6、考生考前需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则按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如有其他事宜及时反馈。
教务处
2019年11月14日